jz1316868 发表于 2014-4-14 21:21:56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施贷款五级分类的现实障碍及因应对策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施贷款五级分类的现实障碍及因应对策



摘要:贷款五级分类作为一种国际先进的信贷管理方法,在我国银行业推行了近10年,并于2006年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推开。但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基础和风险管理能力薄弱,从目前一些农村信用社试点的情况看,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还存在一些现实障碍,必须在推行的过程中加以解决,否则五级分类的优越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管理;贷款五级分类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是现代银行业真实、全面、动态地识别、反映和监控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分类可以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我国从1997年开始试行贷款五级分类,2001年12月在银行中全面推行。考虑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直到2003年12月银监会才印发《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方案(试行)》,并在江苏、广东等地的部分信用社进行了试点。2006年3月22日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开始在全国农村信用社全面推开。虽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最后一批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机构,可以充分借鉴国内银行近10年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先天条件薄弱,从目前农村信用社试点的情况看,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还存在一些现实障碍,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现实障碍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层存在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主动推行五级分类的积极性不高。从近年银行五级分类结果看,五级分类标准比“一逾两呆”要严格,得出的不良贷款率一般要高4至5个百分点。因为五级分类不仅考虑贷款的还本付息情况,还考虑客户本身的各种潜在风险,一些虽未到期或不欠息的“正常”贷款,只要其借款人存在违约风险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都可能在五级分类时被划入不良贷款。由于农业贷款受自然、社会等条件的影响大、风险高,加上农村信用社原来的一些贷款没有按照市场原则发放,不良贷款包袱沉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两年多来,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在消化历史包袱、化解风险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按照“一逾两呆”分类的不良贷款余额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下降1892亿元;不良贷款率14.79%,比2002年末下降22.1个百分点,但仍比国内银行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率高6.2个百分点。据分析,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主要依靠专项票据置换和贷款余额的增加,前者对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率是44%,后者的贡献率是45%,而完全依靠农村信用社自身力量使不良贷款余额下降的贡献率仅有11%。如果按五级分类的标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质量必将进一步降低。所以,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层担心将不佳的贷款分类结果披露出去会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誉和形象。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层对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一些农村信用社和由农村信用社改革脱胎而来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贷基础工作和管理水平相对薄弱,信贷管理制度性的建设较为落后,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能力较弱。有的分类试点农村信用社未制定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和内部管理办法来规范贷款分类的操作、认定、审核、贷后管理等工作程序及部门人员职责分工,五级分类操作缺乏制度依据。一些省级联社主管部门对全辖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基层社既缺少来自上级的支持和推动,也缺乏严格执行分类标准的主动性和动力。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款客户的特殊性使五级分类工作难以获得完备的财务信息,加大了分类工作的难度。由于五级分类倚重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分析,因此,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是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准确与否的关键,这正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五级分类的难点。与银行不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户、村办和镇属企业以及小私营企业,大部分借款人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农户和小私营企业大多没有财务报表,其资金活动以现金交易为主,游离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算渠道之外,无法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其收入、财产、对外经济往来等财务信息,贷款是被生产占用了还是被生活挤用了也很难全面准确地区分和监督,分类所需的资料信息难以及时收集,不利于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量化指标分析,不仅增加了贷款五级分类的难度,也影响了结果的准确性。

  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信贷人员数量少,高素质人才少的现状,无法达到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要求。“一逾两呆”分类法是以一维的标准即还款时间作为依据,这种简单的操作完全可以依赖电脑完成。而贷款五级分类法运用多维标准评价贷款质量,是建立在对现金流量、财务比率、担保和非财务因素分析基础上的实践性很强的操作体系,产生的结果不能简单地从账本和电脑上获得,而是要通过综合分析各种财务和非财务的信息,经过规范、标准的程序产生。涉及的知识含量高、技术难度大,需要操作人员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和信贷分析技术,具有丰富的信贷管理经验和敏锐的判断能力。而目前很多基层农村信用社现有的信贷人员素质和知识结构,难以胜任五级分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类质量和效率。

  五级分类还要求对贷款动态跟踪,一般至少每半年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个别借款人重要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重新分类,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特点是金额小、户数多,五级分类的工作量很大。很多农村信用社不仅缺乏相应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而且一个信贷人员要管理几十个贷款户,难以抽出精力将五级分类工作做细,人手严重不足。

  5.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考核激励机制和内控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贷款分类的结果可能存在人为调整而失真的问题。很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忽视对贷款管理过程的考核,而只对贷款分类结果考核,并与信贷管理人员的收入和升迁挂钩,导致相关人员更多关注的是贷款降级会影响利润及贷款质量指标的实现。在强大的利益驱动下,在分类时不严格执行分类标准导致分类偏松,人为调整分类结果,严重影响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不利于充分揭示和暴露自身贷款的真实风险。

  二、对策建议

  从银行开展五级分类的实践看,五级分类从推行到成为信贷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至少需要3年以上的时间,因此,要充分认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推行阶段,特别应该重视分类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督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1.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贷款风险分类问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级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不仅是对贷款认定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计量、控制能力,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科学发展,实现向现代金融企业过渡的必由之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逐步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将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作为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把分类全过程作为贷款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从而自觉地、主动地理解和运用五级分类方法,而不是在监管要求下被动地应付。

  2.尽快完善分类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具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色的贷款分类制度。首先,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既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五级分类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果,又要立足现实,兼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及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就贷款分类的操作、认定、审核、管理等工作程序以及相关部门在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其次,落实责任,组织有效实施。银监会要求成立省联社一把手亲自负责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推动,担负起制定方案、培训交流、部署实施、指导考核等职责,务求做到人员、任务、责任和措施落实。第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作好贷款早期监控和分类的基础工作,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和财务因素与非财务因素相结合的信贷资料档案库。对贷款进行早期监控包括周期性地动态了解借款人最新的信用、财务信息和现金流动趋势以及根据时价对抵押物作出现实的再估价,从全面、动态、准确的角度收集、保存、更新最基本的信贷资料。第四,深入理解并执行贷款分类的核心原则和相关要求,做到标准严格、认定准确、操作规范、审核合规,真实、准确、审慎反映资产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分类过程,以提高分类结果的准确度和社会公信度。第五,农村信用社联社要加强对辖内贷款五级分类的指导和监督,注意收集整理基层分类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定期讨论、学习、总结,形成统一、规范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全辖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在实践中逐步探寻适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五级分类办法。

  3.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数量充足的信贷人员队伍。当前要重点做好五级分类的培训工作。银监会通过“一二三”工程重点提高省级联社五级分类工作水平,“一”是指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借调100名业务骨干指导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参与分类方案制定、培训授课、巡查和现场指导;“二”是指从农村信用社选派2000名管理人员到商业银行进行五级分类学习,提高农村信用社分类技能和业务素质;“三”是指完成对农村信用社30000名员工的贷款五级分类培训,使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和分类操作人员思想通、懂常识、善操作、技能强。各银监局也会同省级联社,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培训、案例辅导、检查指导等各种有效形式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尽快掌握贷款五级分类的基本操作方法。农村信用社应将从事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工作的人员培训纳入全行发展的战略规划之中,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鼓励信贷人员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要督促信贷人员树立新的风险观念,掌握科学、严谨的信贷管理模式,更好地运用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对贷款客户信息的追踪收集、授信额度的控制和风险的预警。

  同时,在录用新的信贷人员时提高专业标准,将掌握会计、信贷业务,懂得一定的经济、法律、电脑方面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信贷岗位上,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信贷人员。

  4.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辖内各分支机构贷款分类的检查监督,对蓄意弄虚作假者进行严厉的处罚,保证贷款分类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纠偏工作,为实现“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打好基础。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坚持规范、准确使用分类标准,可以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出强有力的信号并产生实质影响,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引导规范作用。同时,监管部门应该把国内外商业银行在分类上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加以推广,促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向贷款风险管理的过渡。

  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将贷款五级分类的风险管理水平作为考核的核心因素,建立良好的考核压力和激励动力相容的双向考核制度和良好的风险文化。贷款分类不但包括分类结果,也包括过程,贷款分类过程本身最能反映银行机构的信贷文化和管理水平。在考核过程中应避免单纯考核五级分类的结果,应注重考核分类的程序是否严格、分类的工具和手段是否可靠、掌握的信息是否全面,使其成为加强信贷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功平主编.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操作手册[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2]韩雪萌.贷款五级分类:农信社改革涉足“深水区”[N].金融时报,

200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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