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培呸呸呸 发表于 2014-5-15 13:28:51

劳动量和产品价值的关系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劳动量就是指价值量,两者是等同关系;劳动量或者价值量的计量,只能通过相对比较确定;不存在所谓绝对价值量。

一.劳动量就是价值量
关于劳动、劳动量和价值、价值量的争论,可以说由来已久,争论的背后想说明什么问题,笔者也无暇关心。最近看到王晟先生的文章:“劳动量可以衡量产品的“价值”吗”(),觉得很有些意思,愿意从学术的角度参加讨论一下。
我们都知道,从工厂、农村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劳动者辛勤劳动的结晶。这里解释一下“劳动者”这个经济学上的概念。经济学上的劳动者是指创造物质资料产品的人们,所以,劳动者不等于工人。“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还要抖三抖!”这是夸张性的宣传,工人知道往哪里打窟窿会冒石油?――既然产品中都包含有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接下来人们自然会问:产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即劳动量是多少?如果劳动量是可以计量的,那劳动量的计量单位又是什么?
现在我们把上面这段话改一种说法:任何劳动产品都包含有价值,产品中包含的价值的多少,称为价值量,简称价值;价值既然可以计量,那价值量的单位是什么?
从上面两段文字相比较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这里的“劳动”与“价值”是等价的,“劳动量”与“价值量”是等价的,劳动量的单位和价值量的单位当然也是等价的。这里所谓等价,实际指同一事物。所以,劳动量就是价值量,不存在谁能不能衡量谁的问题。
现在我们举例作类比。在物理学中,有关于“质量”的概念,那是说:
任何物体都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的多少由质量表示,质量的单位是千克。
这里,物体和产品相对应,物质和劳动(或者价值)相对应,质量和劳动量(或者价值量)相对应,……物理学中的质量概念,与平常说的生活质量、产品质量的“质量”不是一回事;同样,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和平常说的人生价值之类的“价值”也不是一回事。
再举个生活中的例子。人们用水桶盛水,水的多少用水量来表示,水量的单位是“公升”。在这里,水桶与产品相对应,水与劳动(或者价值)相对应,水量与劳动量(或者价值量)相对应,……
剩下就是劳动量(或者价值量)的单位没有说清楚,接着说。

二.产品价值只具有相对性
我认为王晟先生文章中的公式(1)-(7)从原则上讲是正确的,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在逻辑上没有问题。现摘录如下:
“一、劳动量决定社会总产品的价值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从价值形态考虑,一定时间段内,社会总产品Y可以写成:      Y=c+v+m   ………(1)
    “马克思认为任何商品和资本都可以还原为劳动量(用L表示),因此,c、v和m都可以写成:    c=f1(L)    ………(2)
            v=f2(L)    ………(3)
            m=f3(L)   ………(4)
把(2)(3)(4)式代入(1)式,可得:
            Y=f1(L)+f2(L)+f3(L)………(5)
也即,社会总产品可以表示为劳动投入量的函数,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论点。
“二、社会总产品决定劳动总量
“进一步考虑劳动量L的决定因素。马克思把劳动区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而复杂劳动与投入劳动力的社会总产品相关(如富有营养的食物和大量的教育等,也可看成是人力资本)。因此,一定时间段内,假定消费与积累的比例既定,劳动量就是社会总产品的函数,可以写成:
            L=g(Y)    ………(6)
把(6)式代入(5)式,即可得:
             Y=f1 +f2 +f3    ………(7)
也即,社会总产品同样也可以表示成社会总产品的函数。当技术水平、消费和积累比例既定时,即可求出均衡的社会总产出。”
王晟先生得到的公式(7)是正确的,但是,这不是一个求解Y的方程,而是一个恒等式,这个恒等式的意义在于:你假设的函数f1、f2、f3、g都不能乱来,不能认为我研究的是经济学,是理性人的活动,这些函数就可以主观随意假设,象欧美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那样;你假设的函数f1、f2、f3、g都必须满足约束方程式(7)。否则的话,理论预测的结果很可能成为后人的笑料。
方程(7)之所以不能求解得到产品的价值量,是因为总量函数Y太过简单,方程(7)是个齐次方程,变量Y会消掉;或者说,当社会只生产一种产品时,这种产品的价值只能自己和自己比、今年和去年比。如果我们一开始假定社会生产多种产品,每种产品的单价是不同的,则最后得到的齐次方程就有一列不能任意设定的非零解。而线性齐次方程的非零解只能是相对解,也就是说,得到的产品价值量是个相对量。现实中,产品的价值量都是相对于所谓货币商品如黄金、白银来计算价值量的,所以,某种产品的价值单位就是[克黄金/产品单位]或者[克白银/产品单位]。例如,牛奶的价值单位等于0.04[克黄金/1千克],某种布的价值单位等于6[克白银/米]。有关劳动价值相对性的理论,有兴趣的网友可参阅拙作《经济科学原理》()。三.不是什么疑问,是客观实际
王晟先生文章中有两个疑问,交换一下我的看法。
1.劳动量是内生变量还是外生变量?劳动量,也就是价值量,既不是单纯的外生变量,也不是单纯的内生变量,它是一个经济变量,它既包含社会内生特性,又有社会以外的大自然特性。所以,产品的价值量,或者说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只能参照另一种劳动产品相对地表示,不能用时间、空间之类物理量来表示产品的绝对价值量。两种都是不内不外的经济量才可以相比较。
2.“2、假设可以用劳动量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标准。比如说认为任何商品都可以用抽象的单位劳动来衡量其价值,如1千克牛奶等于2单位劳动,1米布等于3单位劳动。根据(6)式,单位劳动同样可以用一种抽象的标准产品来衡量,也即同样可以用一种抽象的标准产品来度量任何商品的价值。比如说,假定1单位劳动等于2单位标准产品,那么,就可以认为,1千克牛奶等于4单位标准产品,1米布等于6单位标准产品。也就是说,用劳动量来定义产品的价值,等同于与用产品本身来定义产品的价值。”
这话说得在理,也符合客观实际。我要补充的正是:一种产品,只能用另一种产品来表示它的相对价值,不存在产品的绝对价值,因而也不存在“产品本身定义自身”的疑问。
马克思的《资本论》的著作权归马克思本人,后人不能对原著进行修改,但如果作为一门科学,作为经济学或者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人们应该可以进行发展、完善、修正,不能把政治经济学当神学经文对待。象化学这门科学,讲化学史可以提到“燃素说”,但在正文里就不能再讲“燃素说”。

参考资料
王晟:“劳动量可以衡量产品的“价值”吗”,www.jjxj.com/价值与价格/2004/10/20/.
陆善民:《经济科学原理》,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8。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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