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培呸呸呸 发表于 2014-5-15 15:13:49

浅论马克思与诺思的经济史观

关键词:制度环境制度均衡 制度特色

   

近日来,忙里偷闲,争分夺秒,读完了许平中先生的几篇文章及其惠赠的著作《中西历史反差探源》,还有林岗等诸位合写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略有感想,简述如下:

一.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解释世界,就是为了征服世界”。理论解释不了世界,当然也就征服不了世界。成不了科学的理论,便会成为玄学。理论的价值何在,要视其对于问题解释力,哪一种理论的解释力强,就相距真理近些;就像上市场购物,谁的购买力强,谁就是上帝。仅此而言,我是个“唯‘力’论者”。无论是诺思,亦或马克思,都是人,而不是神;只要是人,他就不可能是万能的;仅此而言,我是个“唯‘人’论者”;因为我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二.   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解读,马克思和诺思都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唯物史观”与“选择史观”(许先生语)。这是目前对探索中国社会发展比较有意义,也比较流行的两种史观。先让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勾勒一下这两种史观。

三.   “唯物史观”认为,自阶级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就进入了阶级斗争的历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落脚点就在于阶级斗争。曾记得一位伟人说过:“马克思主义千头万绪,归根结底,一句话话:‘造反有理’”。占有生产资料者为剥削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者为被剥削阶级。刘邦、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就从被剥削者成了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而刘阿斗、陈后主等被推翻的皇亲国戚则被逐出了剥削阶级。不知流亡贵族丧失了生产资料之后应归属哪个阶级。“龙生龙,凤生凤”的“阶级烙印论”在此似乎讲不通,因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何在,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体系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矛盾的范式中,实在展现不出来。纵观中国历史,各类矛盾、斗争固然不少,但是所谓在没有外生变量的条件下有时代进步,于史无证。即便有,也是“五胡乱华”,或元、清两代的改朝换代;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无关。“社会起义”也好,“农民起义”也罢;无非是“彼可取而代之”;也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无关。

四.   许先生依据诺斯的“选择史观”提出:“产品差异大和运输费用低是市场兴起的最重要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而西欧就正好具有这样的条件。于是商品市场逐渐发展起来”。相对而言,“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应当是地理条件使得产品差异小或(和)陆路运费高,因而不利于商品市场的发展”。“人口增长引起市场兴起的关键条件在于产品交换能够盈利。市场盈利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写到:“夫山西绕材、竹、谷、纑、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梓、姜、桂、金、锡、连(铅之未炼者)、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被多马、牛、羊、旃裘、筋革;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徵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征者,求也),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耶?”这儿没有“奇珍异宝”或“奇技淫巧”的奢侈消费品,而是位于帝国中心地区“山西”、“山东”、“江南”等的普通产品,并且是“皆中国人民所喜好”的“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如此的商品差异,中世纪的西欧一定望尘莫及。至于运输费用,只要“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俗称:“亏本生意没人做,杀头生意有人做”。关键在于成本与收益。司马迁是个“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人,顾亭林曾曰:“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日知录》卷26)可见,诺思的“产品差异”和“运输费用”,对司马迁的描述解释力不够。所以,他在《经济史中结构与变迁》之中译本序中说:“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knowledge of the institution),这亟待作分析”。可见,他给自己的理论证伪,留下了回旋的余地。并说:“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有如何改变世界”。这一说法有助于我们研究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们的“这些决定如何改变世界”。

五.   “农、虞、工、商”,“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货殖列传》)这些部门都属于经济活动的领域,涉及物质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均衡协调,才能共同形成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条循环链。“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同上)“通则不痛,不通则痛”。如果说中世纪的西欧有“自然法”哲学的“经济人理性选择”的话,而在中国则行不通;因为“自然法”哲学有悖于统治者“理性”。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是犹如水火,难以相容;更是此消彼涨的关系。“与民争利”,就必然抑制市场经济的兴起。且以西汉为例:西汉初年,大乱之后,萧、曹“无为而治”,“与民休养生息”;才有了“文景之治”。“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此乃“物之理也”。可到了汉武帝时,朝廷充分利用“国家的暴力潜能”(诺思语),人夺其势,“尽莞天下盐铁”、“置均输、平准官”;以官商压私商。还有“杨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于是富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同时“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借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在此过程中“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并侵渔”(《史记*酷吏列传》)。在这场博弈的作用下,其结果是底层之“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经营“虞、商、工”三大部门的富人只得“以末致财,以本守之”。商业部门从此一蹶不振,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的循环链断裂;这是古代中国的制度特色之一;也是古代中国经济史上最可注意的制度变迁。盐铁官营,“与民争利”,“利出一空”;“农、虞、工、商”,这四大部门能留给社会的,只有农业了。“苛政猛于虎”,“竭泽而鱼”;导致“布衣匹夫之人”只有尽力务农,安贫乐道了。司马迁的“法自然”经济思想也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非理性化的理性选择才是人类社会演进的常态,“存在是合理”是一种“有限理性”。机会成本只存在于“黑板经济学”(blackboard economics),而在真实世界里,虚无缥缈;孩子的出生就无法体现机会成本。在古代中国的农业社会里,重农抑商的确有利于降低统治阶级的统治成本,可绝非是被统治者的“经济人的理性选择”。许先生提出的“社会起义”中应该包括被统治者由于其理性选择遭受压抑后的“理性选择”因素。六.   综观中国二千多年的古代社会,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的博弈从未停止过。政治与经济的二律背反,是古代中国的主旋律;政治权利与商业资本的抗衡从来没有平息过。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与低效率的经济机制是古代中国的常态。政治上的专制,经济上的强制,文化上统制,三位一体,造就了古代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系统”的制度环境;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制度特色了。在“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大前提下,私有产权制度无从谈起。这也应是“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亟待作分析”的原因。诺思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出现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但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由多个利益集团和各种势力反复博弈的结果。任何的强权政治或超经济剥削的存在都无助于形成市场机制,更无助于形成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世纪的西欧有“红与黑”的争斗,即有教皇僧侣、皇亲国戚、贵族领主和市民行会等多种势力。正是这些利益集团基于“经济人的理性选择”,经过长期的不断较量,反复博弈,才形成了一种相互作用的制衡机制。正是这种制衡机制的强力作用,才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创造了初始条件。而商业发展是繁荣市场的原动力;因为市场经济的兴起必须要有无数的产权明晰的主体参与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在西欧的封建社会社会末期,即在十五世纪末,商人资本积累有了发展,自然经济开始解体。接着英国、法国一些思想家提出了‘自然法’哲学。他们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路,认为人们有自利、竞争、自由获取财富的本性,人们也是生而平等的,这些权利都是自然的,不能剥夺的,人们保有这些权利是最合乎理性的,而国家的组织则是社会成员同意以契约形式建立的”。这里最可注意的是:“最合乎理性的权利”和“社会成员同意的契约国家”。在十六、十七世纪,随着西欧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已经造就了工商业者与封建领主,商业资本与农业资本相抗衡的力量;商品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最终摧毁了自然经济。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的合力作用引致了西欧的兴起。发达的奴隶社会—黑暗的中世纪—繁荣的市场经济,乃是西欧的历史发展轨迹,政治上的分权抗衡,相互制约是其制度环境。而在古代中国,“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历代不乏“自绝于民,结怨于民”的亡国之君。然而,虽有改朝换代,但“真命天子”的霸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君权永远是至高无上的;政权与治权可以分离,但政治与经济不可分庭抗礼。“国家的暴力潜能”被“超经济的强制”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整个社会,几乎只有君权势力与农民阶层两极,地主、商人阶层为中间势力或弱势群体,只是一张皮,墙头草。所谓的精英分子,要么“学而优则仕”,即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还是为皇上打工;一旦被贬遭黜,则就成了“丧家的走狗”;要么“不为五斗米折腰”,“采菊南山下”,“回家种红薯”。除了“皇恩浩荡”,根本没有什么“理性的权利”亦或“契约的国家”。兴起市场经济的均衡机制无法形成,既无推动市场发展的自生变量,也无打破制度均衡的外生变量。一种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经济效率极其低下的特色社会由此而起。对于长期处于“超稳定系统”的古代中国,诺思的“国家悖论”有一定的解释力;以此来破解“李约瑟之迷”,未知可否?

七.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受利益的刺激去从事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活动。西欧兴起的原始动力是人口增长。人口增长导致边远地区的开垦。新开垦地区与老区不同的人口密度和天赋资源,导致不同的生产类型,这就使相互产品交换具有盈利,于是刺激了市场兴起”。中国的人口压力堪称世界之最,人地矛盾较之西欧远为突出。司马迁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还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可见,求利致富之心,应该不分东西南北,古今中外的;是天下一心,而同存此理的。何以在古代中国就无法兴起市场经济社会?对此,诺思理论似乎解释力不够。此外,诺思强调西欧兴起的根源在于人口的压力与地理环境的差异等自生变量,而对于马克思的地理大发现、资本原始积累、殖民开拓等外生变量(或许这是更深层的“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以及“血与火的历史”,避而不谈;而把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西欧的兴起,视为“上帝的自然安排”,天经地义。因此之故,马克思的学说只能永远成为欧洲社会的“幽灵”,而诺思的“经济人理性选择史观”就足以使其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了。

八.   迄今为止,由于笔者才学疏浅,总觉得“唯物史观”、“选择史观”,还是“公共产品理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亚细亚社会”,“超稳定系统”的超级穷国的解释力欠够。我们解释历史的目的应该是“以史为鉴”,古为今用。“古代史其实就是当代史”,曾记得一位史学家如是说。参考文献:

1.          许平中:《从马克思到诺思—人类历史观的发展和完善》

《如何用诺思的“人口动力论”解答中西历史反差—严重误解了诺思理论的林岗博士》

《社会历史理论的根本改造和重建—从“唯物史观”到“选择史观”》

《中西历史反差探源》,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

2.          林岗等:《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

3.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          诺思,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5.          巫宝三主编:《中国经济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6.          马伯煌主编:《中国经济政策思想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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