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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浅谈声乐演唱中的“声情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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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11: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从古至今,歌唱都是人类用以抒发和交流思想的最自然、最亲切、最直接的一种语言形式。歌唱是声音的艺术,是演唱者与观众心与心的交流,是通过以声传情、以情带声来进行的艺术再创作的过程。有人说,歌唱是最动人的音乐,而笔者认为,其动人之处就在于以亲切的语言和优美的声音表现动人的情感,达到两者完美的结合—声情并茂。
       关键词:声乐演唱  艺术  声情并茂
        音乐中声与情的关系,在中国可谓由来已久。在歌唱艺术中,声与情是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声”是音乐(尤其声乐)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表达情感的重要途径;“情”是声音的表达内核,在现今浮躁的社会中“情”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真情流露的演唱方式也成为人们最为欢迎的表现手段。因此,只有达到声情并茂,才是真正的歌唱艺术。只有这样,歌唱者才能完整且完美地将词作者和曲作者想要表达的事物和情感表达出来,把心灵深处的情感传递到听众的内心。
        一、以声传情
        (一)气息
        我们都知道,气息是歌唱发声的原动力,是声乐演唱的基础,其本身也是重要的音乐表情手段。演唱中强、弱、快、慢、欢乐和悲伤、幽默和愤怒等音乐和情绪的变化,与气息的正确运用和控制分不开,没有控制气息的正确方法和能力,就不能科学地发声,就无法唱好歌,好似小提琴没有弓子就无法演奏出美妙的声音一样。这便是正确运用气息的重要性。作为演唱者,我们要正确地运用呼吸,科学地处理声乐作品中声音的强弱关系,做好歌唱前的这一基础工作。
        (二)发声
        我国现在的声乐大体分为两大唱法,一种是西洋的“美声唱法”,另一种是民族风格较强的“民族唱法”,近几年在国家重大声乐比赛的舞台上,还渐渐看到了一支新的队伍的出现,那就是“原生态唱法”。由于语言上的差别,无论是在气息和发声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美声唱法十分讲究咬字吐字的清晰度,尤其是中国作品更是要求如此。而在一些作品具有非常鲜明的民族风格,若用纯粹的美声唱法来进行诠释,便失去了作品本身所应该有的特性,同时也让听众难以接受。所以,演唱者必须具备熟练掌握“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异同,同时针对不同风格的作品,并结合作品中沉淀出的意境,辅以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将作品得以完美的诠释,引起听众的共鸣。由此可见,掌握熟练的发声方法对于一个演唱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演唱者演唱技术水平的高低,甚至影响到歌唱者的歌唱寿命。
        (三)咬字、吐字
          咬字与吐字,是发声时前后出现而又密不可分的两个步骤。咬字主要是指咬住字头,一般要求是字头咬得要准且紧。需要注意的是,咬字头既不能松散,也不能僵硬,要遵循自然的咬字原则。咬字是声母的形成,吐字是韵母出来时形成的一个点,咬字必须在吐字的基础上产生。吐字必须根据“四呼”的要求(“四呼”即开口呼、合口呼、齐齿呼和撮口呼),将韵母各因素结合为一体,并保持一定的口形,尤其当一个字唱几个音时,要一直保持到该音的韵母到最后时刻。在诠释作品时,又不能片面地讲究咬字和吐字的原则。咬字、吐字的规律是表达声乐作品思想情感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更清晰有效地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实质。因此,演唱者应该养成良好的咬字和吐字习惯,这是完整表达声乐作品内容和情感的一个必要环节。
        二、以情带声
        清代声乐理论家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中说到:“歌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宜重。”这说明了歌唱中“声”与“情”的关系,强调了情在歌唱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情感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 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 情感是歌唱艺术的精髓灵魂。每一首作品它所蕴含的内容、所要抒发的情感,都是需要通过一个主体——演唱者将自身融入到作品中,用自己的切身感受去将它演绎出来,演唱者的情感出来了,动人的声音必将油然而生。
        (一)挖掘歌词内容
        每一首好的声乐作品,总要揭示一个主题,反映作者的内心感情,在选择一首音乐作品之前,首先要了解该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挖掘歌词要表现的真实内容。例如歌剧《原野》中女主人公“金子”的咏叹调《啊!我的虎子哥》中的歌词是这样的:“啊!我的虎子哥,你这野地里的鬼。这十天的日子,胜过一世!我又活了,我又活了活了,这活着的滋味,什么也不能比!”歌词虽然简短,但是充分表达了金子对虎子深深的情,一个“鬼”字,足以说明金子心中对虎子的爱之深、恨之切。这样的歌词如果只是通过演唱者乏味单调地演唱出来,便无法激起听众心中的涟漪,进而也达不到作曲家创作这部歌剧的预期效果。因此演唱者不仅要再现那些曲谱上原有的元素,更要深入挖掘那些无法记录、不易被表现的内在情感。作为每一个学习声乐演唱的同仁,我们都要清楚地知道:在声乐艺术表情的再创作中,时刻离不开对歌词的挖掘与主题的表现。
       (二)培养艺术修养
        任何人的艺术修养都不是先天的,都是需要在艺术创作或艺术欣赏的实践中,逐步锻炼和培养的。各种艺术形式之间都存在有机的联系,只有广泛通晓各种艺术流派,才可能有比较有鉴别,才可能采各家之精华,培养起高尚的艺术情趣。 由于每个人声音条件的差异、对音乐感悟能力的差异,使得他们对音乐作品在唱法和感情的处理上也产生了不同的差异。若要声情并茂地诠释一首声乐作品,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演唱功底,还要有较高的艺术修养。除此之外,还有更好地人类文化的精华,任何音乐作品都是通过人物的情感表达来感染听众和观众的。我们国家有很多经常活跃在舞台上的著名歌唱家,例如彭丽媛、阎维文、戴玉强、殷秀梅等等,他们嘹亮的嗓音、优美的举止和动人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习得,而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阅历的沉淀。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水平,才能将作品所要反映出的实质理解的更加透彻。
        (三)体验生活感受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生活是艺术的基础。作为一个演唱家,除了将作品本身演唱好之外,更深层面上是要将自己的阅历、情感以及对人生的感悟通过作品传达给观众。同样的一部作品,不同的演唱家演唱的效果都不一样。为什么红色歌曲会让一些老演唱家来诠释?因为他们经历了那个年代,有着真实而深切的体会,一句歌词,一个旋律都会勾起他们对往事的回忆,只有包含这种情感来演绎,才能将作品的魅力发挥到极致。同样,在很多大型的表演中,“体会”是每个演员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将自己融入其中,用自己的感悟和情感,才能将作品表达的更加深刻而真实。
        三、“声”与“情”的完美融合
            在歌唱艺术中,“声”是歌唱艺术存在的先决条件和载体,“情”是音乐表达的内在核心,是歌唱艺术存在的最终目的。之所以要唱出优美的声音,就是为了按照声乐艺术的表现规律和审美要求,表现艺术人物的思想感情,尽可能完美地展示音乐的内在。以声传情、以情带声,是使声乐艺术具有审美价值的渠道,两者是互相联系的艺术整体。努力提高、完善发声技巧和呼吸方法,以便能够熟练自如地驾驭歌唱技术是演唱者必要的基本功。更深层面的是,通过音乐语言和情感的表达,才能在演绎作品时将“声”与“情”这两个元素完美地结合起来,进而将音乐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充分地表现出来。所以说演唱者只有不断地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歌唱技巧,用心灵去感受生活,才能二度创造出真正的艺术。我们只有将自己在生活中的阅历、情感、感悟融入到歌唱表演中,将情感和技巧完美的统一,才能带给人们最美妙的歌声,同时,这也是歌唱表演艺术的真谛。
注释:
①石惟正.声乐教学法.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31页.
②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第326页.
参考文献:
[1]石惟正.声乐教学法.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版.
[2]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
[3]余笃刚.声乐语言艺术.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4]杨天君.歌唱艺术中的情感表达.音乐生活.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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