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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学] 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及治理对策 ——兼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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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 15: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工业规模结构的现状及比较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6年我国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外资、港澳台资工业企业,总数一共有五十万六千四百多家,其中大型企业有7057家,占总数的1。3%,中型企业有16870家,占总数的3。3%,小型企业有482518家,占总数的95。3%。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同其它所有制类型企业的规模结构相比较,具有明显的趋向大中型化的特征。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共有86982家,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17%,其中大型企业有4946家,占我国全部大型工业企业总数的70%,中型企业有10817家,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数的64%,小型企业有71219家,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数的14%。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企业,同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比较,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构成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主体,是我国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主导力量。

从工业产值方面进行考察,1996年,我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为27289亿元,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产值的43%,其中国有大型企业的总产值为17282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7。5%,占我国全部大型企业总产值的69%,国有中型企业的总产值为5227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3%,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总产值的54%,国有小型企业的总产值为477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6%,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总产值的16。7%。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为8742亿元,占我国全部工业企业创造增加值的48%,其中国有大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3%,占全部大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76%,国有中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中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57。8%,国有小型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我国全部小型企业创造增加值的17。6%。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地位,不仅体现为在我国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而且更为明显地体现在创造的增加值方面,包括职工工资、社会福利、资本积累和上缴利税等,国有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比重,明显超过其创造的产值比重,不仅体现了国有企业对全社会的巨大贡献,而且也体现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相比之下,我国集体工业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96年占全国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30%和28%,股份制经济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2%和%5。2%,外商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19。49%和8。5%,港澳台企业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8。57%和7。32%,除股份制企业的创造增加值比重,与产值比重大体持平之外,集体、外商和港澳台企业的创造的增加值比重,均明显低于其产值所占的比重。①

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对不同所有制类型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进行比较分析。1995年,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大型企业的比重为73%,三资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11%,集体大型企业所占的比重为8。2%,其中乡镇大型企业所占比重为3。3%;国有中型工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中型企业的比重为66%,三资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7。8%,集体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21%,其中乡镇中型企业所占比重为8。5%;国有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1%和69%,中型企业分别占20%和16%,小型企业分别占18%和14%;三资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27%和32%,中型企业分别占9。6%和8。7%,小型企业分别占63%和58%;集体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6。2和6。3%,中型企业分别占13。6%和12。7%,小型企业分别占80%和81%;乡镇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中,大型企业分别占4。6%和4。8%,中型企业分别占10。4%和9。9%,小型企业分别占85%和85%。从上述数据中可看出,国有企业的生产集中程度和规模经济水平,远远高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体现了国有企业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集体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较低,主要因大批乡镇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较小,城镇集体企业的平均规模高于乡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则介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之间。②转八十年代,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并未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是因为尽管规模结构出现了“二元”分化,仍然较好协调了各类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的经济改革采取了渐进方式,逐步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的同时,仍然保持了重大比例的计划调节,因此,国民经济始终保持了均衡的顺利发展,从未出现重大的经济比例失调现象,从宏观上保证了各类企业的良好经济效益。我国坚持了公有制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容易协调国有、集体企业之间的关系,采取政策措施干预缓解彼此矛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分配比较平等,职工收入增长保证了旺盛的市场需求,彩电、冰箱等消费品行业虽超高速增长,89年宏观紧缩之前从未出现过滞销。八十年代,我国还实行了“有保护的渐进式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时规定外销比例出让市场很少,87年三资企业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不到2%,适度竞争没有冲击国内的民族工业企业,反而通过示范效应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当然,我国整体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对国有企业的效益也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主要是乡镇中小型企业的数量增长过快,仅乡办企业就从77年的13万家,迅猛增长到87年的24万家,远远超过了国有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乡镇企业集中进入盈利高的制造行业,导致了这些行业出现了市场过度竞争。例如,87年以前纺织行业的经济效益很好,86年行业资金利税率为22%,超过了20。4%的工业平均利税率,但是,到了1988年下降为19%,略低于20。5的工业平均资金利税率,90年代在生产过剩和产品积压的情况下,各地仍在不断创办新的纺织企业,尽管许多中小企业利用淘汰的落后设备,仍能利用税收优惠和地方保护主义生存,最终导致了纺织行业全行业的严重亏损。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工业的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具有更为明显的“二元”分化特征。从整体工业来看,企业的规模结构更为趋向小型化,生产集中程度更为趋向分散化。这一时期我国整体工业规模结构的变迁,同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有密切关系。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步伐大大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获得了高速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1991年个体私营工业企业所占比重为4。8%,1995年迅猛增长到了15%,外商及港澳台资工业企业的比重,也从为91年的不足5%增长为95年的13。2%,国有企业所占的工业比重则从1991年的56%,下降为1995年的32%,集体企业所占的工业比重变化不大,仅从91年的33%增长为95年的35%。1995年,个体私营工业企业的数量为568万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数量的78%,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数量分别占19%和1。2%,但是,国有企业的的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132倍,相当于集体企业的12倍,集体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11倍。八十年代,我国的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的特点,是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比重微不足道,从92年以来,国有企业的工业比重迅速下降,而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则迅速上升,已占全部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个体私有企业的平均规模大大小于国有企业,从而加剧了整体工业的规模结构的小型化趋势。④

90年代,随着工业规模结构“二元”分化的加剧,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特别令人担忧的是,90年代国有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的性质,同80年代相比也有了较大改变。80年代初,由于“文革”和“洋跃进”造成的困难,国有企业的亏损面曾经高达20%,但是,通过改革搞活和结构调整,82年下降到了12%,85年下降为9%,88年为10%,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亏损率比较低,即亏损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82年亏损率仅为7%,85年为4%,88年为8%。1988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为891亿元,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而亏损额仅为81亿元。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企业的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以及国有企业所占工业产值比重的下降,直接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下降,许多行业生产过剩和重复建设的状况加剧,对国有企业的效益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其它各类工业企业也出现了效益滑坡。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665亿元,比较上一年下降了167亿元,下降幅度达到20%,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总额为639亿元,,比较上一年上升了157亿元,上升幅度达到32%。1996,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总额为412亿元,比较上一年下降了253亿元,下降幅度达到38%,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总额为790亿元,比较上一年增加了151亿元,上升幅度达到23%,甚至出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盈不抵亏,利润与亏损相抵净亏损378亿元,国有工业企业的利税总额,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下降金额达到137亿元。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紧迫问题,已不是80年代的相对活力不足,而是大规模破产的严峻生存威胁。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比较1988年下降了64%,亏损总额却比88年上升了9。7倍,亏损面比88年上升了358%,亏损率比88年上升了12。8倍。更为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包括“抓大放小”和企业改制,强调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但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趋势,近年来尚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善,反而继续呈现不断恶化的迹象。1998年,在国内景气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1998年1至4月份,预算内国有工业的实现利润为负112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总额为339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增加了40%,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国有工业企业的上缴税金也首次出现下降,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6%。尽管从国有企业创造的净产值率和利税率来看,国有企业的效益仍然大大高于私营、乡镇和三资企业,但是,倘若国有企业的严重亏损状况持续下去,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环境中,不可避免将面临大规模破产的生存威胁。⑤转为何80年代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没有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而90年代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却出现大幅度滑坡呢?关键问题是“二元”结构的实质内容,90年代同80年代相比出现了较大的变化。80年代,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小型化和分散化,主要是城乡集体工业企业的迅速崛起造成的,城乡集体企业仍然属于公有制企业,能够利用公有产权的规模优势和政府扶植,同时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政策指导,因此,政府比较容易通过产业政策和计划调节,协调“二元”结构利益矛盾和分工关系,例如,80年代初城市纺织工业同乡镇纺织工业,出现了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矛盾,后来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计划调节,较好协调了两者之间的分工和利益分配,保证了80年代我国纺织工业获得良好效益。80年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以经营责任制的创新为主,重新明确界定国有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重点放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职工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企业产权改革则通过长期试点逐渐积累经验,避免因产权关系急剧变迁引起经营秩序混乱。八十年代,我国对外开放非常注意保护民族工业,引进外资大多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政府容易监督管理数量较少的合资企业,因此,合资企业不仅没有对民族工业造成冲击,而且还通过示范效应传播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80年代我国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较好,我国工业企业的“二元”规模结构,没有影响国民经济的有比例协调发展,轻纺、冶金、机械、电子等行业均顺利发展,国有、集体和中外合资企业均呈现高速增长,各个社会阶层的收入和购买力也不断提高。92年以来,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热潮中,没有正确总结80年代改革的成功经验,出现了忽视市场调节盲目性弊病的倾向,甚至出现了泡沫经济的投机过热现象,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失调,消耗和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必然引起企业经济效益恶化的连锁反应。80年代初轻纺消费品工业落后的情况下,工业规模的小型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后来轻纺工业经过高速发展市场接近饱和,需要进行产业调整和加强经济基础领域,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以弥补泡沫经济损失,矫正泡沫经济过热造成的严重经济失衡,但是,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大大消弱了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难以采取有力措施矫正比例关系失调。从92年至95年的短短三年中,个体私营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增长了3倍,外商和港澳台资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增长了5倍,政府难以对私营和外商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也难以协调各类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利益关系,私营、外商企业不愿进入投资大的基础产业,大量进入80年代末市场接近饱和的加工行业,特别是纺织、轻工、家电等消费品制造行业,大大加剧了重复投资和生产过剩现象,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均陷入疲软,工业规模结构和经济效益也不断恶化,企业破产和职工下岗现象日趋严重,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也显著扩大。许多人认为私营、外资企业的产权明晰而且效率高,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晰而且效率低下,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尽管国有企业的效益水平确实比以前显著恶化,但是,其单位产值创造的增加值和利税总额,仍然大大高于私营、乡镇和外资企业,如根据95年工业普查的统计,国有企业单位产值创造的全部税金,超过集体工业企业150%,超过私营工业企业330%,超过外商及港澳台资工业企业160%。

九十年代以来,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国有企业的工业比重却大幅度下降,已造成了工业规模结构小型化和生产分散化,倘若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出现大规模破产,我国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将极大加剧。如上所述,国有企业构成了我国大中型企业的主体,占全国大中型企业占60%至70%,包括小企业的国有企业平均产值规模,相当于个体私营企业的一百多倍,不仅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更为先进,对职工、财政和社会的贡献也更大。近年来,各地缺乏有效的改革办法扭转国有企业困境,纷纷廉价出售和拍卖困难国有企业,甚至从出售小型企业发展到中型企业,但是,这种办法并未扭转国有企业的严重困境,反而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益的进一步滑坡,原因之一是工业规模结构“二元”分化加剧,个体私营和港澳台资企业的规模较小,不愿意进入投资大的基础工业领域,特别是建设周期长的社会基础设施,集中进入生产严重过剩的加工工业,加剧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具有巨大规模,能够不惜代价甚至忍受长期亏损,全面争夺我国关键产业的市场控制权,采取先合资后控股的办法收购国有企业,这样国有企业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夹击,无论是中低档消费品和高科技产品,国有企业拥有的市场份额都急剧萎缩,加上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并未得到根本改善,私营和外资企业的税负远远低于国有企业,上述因素造成了国有企业效益进一步恶化,反过来加剧了“二元”分化和经济恶性循环。80年代我国改革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促进了社会各阶层收入的不断增长,但近年来,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三个不利于”现象,大批工厂设备闲置和职工纷纷下岗,97年城镇居民中有40%出现收入下降,社会财产和收入差距出现了显著扩大。随着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的“二元”分化,私营、外资企业的比重会进一步上升,私营、外资企业普遍采取各种途径逃避税收,大批地下经营的私营企业根本不交纳税收,政府进行税收监管的难度大、成本高,从而可能造成政府财政税收滑坡或增长缓慢,重蹈俄罗斯改革失败触发财政危机的覆辙。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数据,俄罗斯的国有企业推行大规模私有化后,97年有50%的私有化企业陷入亏损,有25%的私有化企业实际已经破产,80%以上的私有化企业有严重逃税的行为,还有相当多地下经营的私营企业从来不纳税,97年企业上缴税收不到财政预算一半,俄政府因税源萎缩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甚至军队发工资也需依靠举借高利息外债,正成为酝酿一场新的金融风暴的发源地。当前,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国有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即将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负面影响,包括导致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结构的恶化,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政府调控困难,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趋向两极分化,国家税收减少和银行贷款坏帐增长,等等。倘若我们未能及时采取新的有效治理对策,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继续持续下去,各地继续推行“破产逃债”和“廉价出售”作法,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将进一步下降,导致生产过剩和市场萎缩不断继续恶化,企业亏损和社会失业的状况将更趋严重,甚至形成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

1)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趋向两极分化,导致社会购买力下降和市场需求萎缩,97年城镇居民中有40%出现收入下降,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均出现生产过剩,全国的产品库存积压高达三万亿元,各类企业亏损和职工下岗状况更趋严重,职工下岗人数比上一年增长了40%,许多地方私营、三资企业也大面积亏损。

2)我国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随着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导致银行坏帐猛增,贷款总额中大约20%成为了呆账,银行为避免坏帐被迫缩小贷款规模,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资金困难和亏损状况,一旦银行因坏帐积累出现了信用危机,广大人民和各类企业的存款都会遭受损失,股票市场也会因经济形势恶化出现崩溃,甚至导致国民经济陷入严重衰退之中。

3)我国国有企业单位产值上缴的财政税收,相当于私营、外资企业的两、三倍,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长期持续下去,国家财政的比重甚至税收的绝对规模,都有可能因税源减少出现大幅度下降,98年1至4月我国的工商税收下降了2%,国有企业效益长期滑坡将会触发财政危机,政府、军队和科教人员将失去工资保证,甚至导致事业单位的大批职工被迫下岗。

4)倘若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重振国有企业,私营、外资企业崛起形成的“二元”规模结构,将会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类似于我国解放前和许多不发达国家的情形,私营企业的规模水平远低于国有企业,更加难以同西方大跨国公司的进行竞争,外国资本控制国内盈利高的正规产业部门,私人资本集中于盈利低的非正规产业部门,分散在市场夹缝中小规模生产低档的产品,社会财富集中于跨国公司和少数富人,两极分化导致人民贫困和社会购买力低下。社会经济“二元”分化趋势发展下去,还会诱发政治多元化和社会动荡,新兴资产阶级力量薄弱难以维护国家主权,西方跨国公司也曾屡屡干涉别国内政,国内外敌对势力可能趁机制造国家分裂,从而形成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威胁。

倘若我们不能及时地扭转国有企业的严重困境,制止国有企业纷纷破产或被廉价出售,防止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趋势,很可能给广大人民造成巨大社会灾难,甚至重演我国解放前和拉美国家的悲剧。我国解放前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缓慢,外国大公司控制了主要工业行业,民族私营企业规模小难以抵抗外国竞争,许多次在外国竞争打击下几乎全军覆灭,如抗战胜利后美国向我国大举倾销过剩商品,上海、天津、北平的民族私营企业有60%破产。拉美国家推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外资企业打垮了民族工业并垄断了当地市场,西方诱迫推行的非国有化变成了非民族化,外资企业采取不适用技术雇佣人数很少,出现了少量外企高级雇员构成的富裕阶层,以及广大人民构成的社会贫困阶层,贫富悬殊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问题,而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外资控制了当地的主要产业和银行体系,本国政府甚至丧失了制订经济政策的主权。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严重困难形势,并不仅仅是所有制或微观经营的原因。93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较大的宏观经济波动,经历了泡沫经济、通货膨胀以及长期的紧缩环境。93年盲目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消耗了大量资源,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积压了数千亿元的资金,投机涨价还误导了大量的盲目重复建设,由于国有企业的资产总值不过数万亿元,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就更少,因此,泡沫经济的损失仿佛“人体失血几分之一”,必然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包括企业严重亏损和三角债拖欠危机。美国29年股票泡沫破灭之后,引起了企业破产风潮和社会失业危机,我国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责任为重,不轻易广泛采取解雇、破产的办法,大大缓解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也为其它类型的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西方国家吸取三十年代大萧条的教训,治理泡沫经济的后遗症一般采取经济扩张政策,适当降低税赋、放松银根和扩大财政开支。我国93年治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制止了盲目的开发区热,防止了泡沫经济继续膨胀的危害,但是,此后没有采取特殊措施扶植正常生产部门,以补充其泡沫经济期间的资源损失。我国国有企业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重,大大延缓和推迟了泡沫经济的连锁反应,但是,由于长期实行了财政金融“双紧”政策,紧缩银行信贷和压缩基建投资规模,企业销售不旺、资金周转困难,提高税赋消弱了企业的“造血”机制,当前国有企业已无力继续支撑下去了,被迫大规模破产倒闭和大批解雇职工,各地普遍采取破产逃债和廉价拍卖国企的办法,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如银行和众多企业因无法收回债务受到重创,必然导致社会市场需求进一步急剧萎缩,企业亏损和银行坏帐状况也会加速恶化,企业收入和社会财产分配向少数私人倾斜,职工工资和国家税收的份额将会大幅度下降,加重社会贫富悬殊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经济恶性循环的过程。倘若上述趋势不能有效地加以制止,延缓的泡沫经济连锁反应可能重新出现爆发,社会失业甚至可能出现急剧蔓延的态势。我国还应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阻止社会经济“二元”分化的趋势,包括扶植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形成良好协作的关系,加强政府对城乡集体企业的监督和指导,防止许多行业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状况,协调国有、集体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对私营、外资企业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政策,等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是,必须有众多国有中小企业进行配合,否则大中型企业难以集中力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提高规模经济水平,被迫重新走“大而全”的发展道路。当前我国进行大规模投资加强社会基础建设,需要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之间密切分工合作,对于国有中小企业不应采取“放任自流”的办法,必须坚决刹住各地廉价出售国有中小企业的风潮,许多国有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的支柱,采取廉价卖光国有中小企业的错误作法,地方政府将失去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经济基础。对于陷入严重困难的国有大中小型企业,也不应简单采取破产清算或出售拍卖政策,而应提供特殊的破产整顿保护政策,包括减免税收和暂停支付债务负担,恢复行之有效的扭亏增盈承包优惠政策,以促使企业恢复经营秩序和偿债能力,帮助有效地挽救而不是淘汰困难的企业,防止政府税源和银行债权的重大损失,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广大职工的利益。采取依靠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经济的主张,难以搞活国民经济和解决社会失业,因为,这些企业集中在过度竞争的非关键性行业,难以产生启动国民经济的广泛辐射作用,在农村地区的廉价劳动力全部吸纳完毕前,不会舍弃自身利益雇佣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我国的城镇、农村集体工业企业,不应该将暂时的经营困难归于公有产权,也不应搞“放任自流”或私有化,而应该继承八十年代发展的成功经验,继续利用公有产权的规模优势,加强职工监督和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力,接受政府的政策指导并承担社会义务,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和居民的共同富裕。乡镇集体企业应协调同国有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接受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指导,避免出现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尖锐矛盾,集中力量发展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纠正许多行业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状况。我国应该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包括餐饮、服务、小型商业等等,还应鼓励私营经济生产拾遗补缺的小商品,但是,限制进入生产过剩的消费品行业,以免加重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的经营困难,还应限制其进入市场潜力大的高盈利行业,以保证国家财政和社会事业的经费来源,以及财政税收的比重不会下降;特别应严格禁止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逃避交纳税收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还应限制其进入容易产生负外部效应的行业,如破坏矿产资源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我国应对利用外商投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继承以前“有保护渐进开放”的成功经验,吸取92年盲目竞争引近外资的教训。我们应该避免急于求成或粗心大意,纠正引进外资多多益善的惯性思维,辩证地全面衡量外商投资的利弊得失。我们既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正面效应,如引进资金技术和促进产值增长,也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负面效应,如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程度,相应的税收、就业和增长潜力等损失。跨国公司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高额利润,往往自己保留高附加值的生产过程,仅利用当地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原件组装,并且通过转移价格等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因此,为我国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和税收较少,难以通过产业间联系广泛地促进经济增长,一旦通过挤占国内市场冲垮了国有企业,我国将丧失长远的经济发展利益,甚至还会触发社会失业和财政金融的危机。我们应该吸取东南亚过度依赖外资的教训,正视跨国公司控制国内市场的战略企图。我们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产品的情况,设计相应的利用外商投资的控制配额限制,利用外资的具体形式和股权比例限制,以及国内销售和出口的比例额度,既要适度利用引进资金和竞争的正效应,也要限制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例如,对于产品成熟但市场接近饱和的行业,较多限制外商投资的数额和股权比例,保证国内企业充分收回长期投资的效益,防止出现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的状况;对于拥有广泛产业联系的战略性行业,应该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引进外资应以合资形式和国内控股为主,规定重要产品的零部件的国产化水平,适度利用引进竞争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严格防止跨国公司冲击和控制国内市场;对于国内暂时无法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为鼓励外商投资容许成立独资企业,但应考虑限制独资企业的数量和投资额,以为国内企业保留充分的开拓市场空间。总而言之,我们在鼓励各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同时,仍必须坚持公有制企业的主导地位,纠正某些地方一方面强调发展私营、外资企业,一方面轻视公有制企业甚至搞私有化的错误倾向,正如江泽民同志论述我国现阶段的改革任务时,强调不能只讲“初级阶段”而忘记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国有、集体企业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是贯彻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注释:

①数据引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

②数据引自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资料。

③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编《统计摘要》1992年。

④数据引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

⑤数据引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统计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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