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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理论] 与龙永图《“入世”不等于全面开放市场》一文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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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1: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9年11月12日,《粤港信息日报》发表了龙永图先生题为《“入世”不等于全面开放》一文,其小标题分别为:零关税大势所趋;汽车进口配 额,不太可能延长;加快开放服务业;农业协议有利无害;扫清四大误区。 读后感到此文针对性很强,的确可以帮助人们进一步认识世贸组织,收获 良多。但也感到有一些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有的地方答非所问,逻辑不够严谨,试与龙先生商榷。

一、降低关税是否是从中国自身利益出发的?

  在零关税大势所趋的标题下,龙先生首先并不是谈关税削减的国际大 势,而是说削减关税是中国自身利益的需要,具体地说是改革开放的需要。“1994年之前,我国的关税总水平是42%,1994年降到36%, 随后进一步降到23%,目前降到17%,这是关税总水平。实际上,改 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关税作了很多特殊的安排,外商来华投资进口设备、加工贸易原材料实行零关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很多地方也实行了特殊的关税。实行这些政策,引进了外资,发展加工贸易,发展特区。这样使我国名义关税很高,而实际关税很低。1994年,名义关税约为42%,世界银行专家就曾说,中国的实际关税水平仅有5%。目前,我国的名义关税已经降到17%,去年实际关税7.9%。一个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税赋是不应该脱离的。”

不错,为了进一步改革开放需要降低关税。问题是,改革开放本身是否就等同于中国自身利益?在我们看来,改革开放应该是服务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的,它本身只是一个手段,需要经受“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检验,而不能为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不知道龙永图先生是否意识到,正是由于1992年以后大量零关税甚至负关税(三减两免加上公共设施建设等)的经济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建立,以及1994年以来关税的大幅下降,使中国企业遭遇外资企业和进口商品的巨大冲击。仅从1992年到1995年的短短三年中,外资工业企业所占比重猛增了五倍之多。1992年到1993年,利用外资数量急剧增长,从192亿美元跃升至390亿美元,至1995年更增至481亿美元。而且巨型跨国公司的的投资猛增,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福特公司、摩托罗拉公司、日本松下电器、三菱重工、德国大众汽车公司、荷兰飞利浦公司等一大批世界前500强的跨国公司纷纷登陆中国,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大型项目明显增加,投资区域从沿海向内地进一步扩展,从而对石化、机械、电子、钢铁等国有经济的骨干部分构成了沉重打击。到1996年时,外资已经主导甚至垄断了某些行业,轿车业的68%,电梯的70%,彩色显像管的65%,程控交换机的90%,移动通讯设备100%,其他如软饮料业、啤酒业、橡胶业、制药业等行业的情况更加严重。就这样,在中国倾向于零关税的政策支持下,洋重复挤垮了土重复,外资打败了内资,本国企业市场流失,利润萎缩,破产增加,大量贷款无法归还,银行体系坏账累累,国家税源收缩,就业形

势恶化,内需不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很显然,这种情况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应该值得我们反思和检讨。固然,国内企业自身有很多问题,机制上的、技术上的,经受不起跨国公司的竞争。但是既然国内企业还体质不好,为什么就那么急于让它们在国内市场经受国际竞争呢?如果改革开放的结果是国内企业的全面破产,难道我们也要接受吗?

  可见,改革开放的需要并不天然等同于中国利益自身,严格地说有一个改什么、怎么改,开什么、怎么开的问题,什么都改、什么都放并不是真正的有利于老百姓的改革开放,而只能说是由着性子胡来。因此,认为降低关税是中国自身利益的需要缺少逻辑上的严谨性。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才会懂得究竟是应该让实际关税接近名义关税呢,还是把名义关

税降低到实际关税的水平。我们也才会懂得究竟本国的关税应该调到什么水平。别国的关税无论多高多低都不能成为确定我国关税水平的主要依据,关税水平必须服务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二、经济全球化趋势前景未卜

龙文说:“在国际贸易中,关税对整个民族产业的保护作用、职能在不断削弱,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所决定的。过去生产汽车、计算机、飞机基本上是在一个国家(地区),甚至在一个工厂进行的。‘一汽’生产的汽车,从第一个零部件到最后一个零部件,再到组装都是在长春生产的。这些年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关税降低使生产成为全球化生产。技术,特别是电信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全球化生产越来越普及,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基本上是全球化的生产。如果一国想关起门来,从头到尾生产一个产品,这样的产品是绝对没有国际竞争力的。目前,我国处在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层次上,一定要参与世界大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生产,成为其中的一个链条,一个生产环节。我们如果不大力发展高水平的加工贸易,不坚持对加工贸易实行零关税,我们就会被排除在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日新月异的大潮流之外。所以,这不是一个降税的问题,是一个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问题。降低关税,实际上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要前提和措施。那么国内的产业还要不要保护?当然要保护。关税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将来更多采用的是技术保护。” 从这个意义上,龙先生的下面这段话就有些言不由衷:“那么国内的产业还要不要保护?当然要保护。关税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将来更多采用的是技术保护。”什么叫技术保护?敝人孤陋寡闻,不知道什么叫技术保护。我只知道,知识产权的90%以上掌握在跨国公司和发达国家手里,我们没有技术,保护什么,何以保护?

三、取消配额是世界上的大趋势吗?

龙先生在全球各地来回奔波操劳,知道的大趋势很多。我辈坐井观天, 想请龙先生略释一、二。我刚刚读完任泉先生的大作《乌拉圭回合内幕》,他是自由贸易崇尚者并且先后多次参加中国复关和乌拉圭回合谈判。书中提到:“30年代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这种旧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70—80年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许多新特点。为了对这些新特点获得较为具体的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美国的实际情况加以说明。为了改变长期以来严重失衡的贸易赤字和经常项目收支赤字的状况,提高美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在80年代对外贸政策进行了全方位和多角度的调整。其特点如下:

1、在贸易政策原则上和具体行动上的矛盾。里根政府和布什政府表面上都奉行自由贸易的总原则,但在国会的压力下,他们在具体行动上却采取了许多贸易保护措施;在倡导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试图搞区域性和双边贸易安排;在呼吁用‘撬棍’打开其它国家市场的同时,加强对外国商品进入美国市场设置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在政策调整时期,自由贸易、保护贸易或管理贸易同时并存。美国的情况是这样,欧共体、日本的情况也是这样,其它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也不例外。

2、在贸易政策手段上综合运用多边贸易谈判、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及单边宣布报复制裁的措施,多管齐下。鉴于多边贸易体制已难如愿,美国把政策重点从全球多边主义为主转向双边互惠或区域集团为主。这种趋势近年日益明显。为了解决贸易磨擦,美国加强了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美国同时加强了寻求建立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努力。区域性经济集团和贸易集团,是二战后出现的新事物,80年代以来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现正日益成为全球性趋势。这些集团不仅涉及国际贸易,而且涉及资金、技术、服务业、人员流动以及财政、信贷、货币政策协调等许多重大问题,因此对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很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欧洲统一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及亚太地区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发展。

3、在贸易原则上的退却。美国过去一直主张自由贸易,坚持总协定的多边无岐视原则。但是,随着国力日趋相对削弱,美国已经开始在贸易原则上退却,公平贸易、双边或集团互惠将成为今后贸易政策的主体。与此同时,欧共体等其它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寻求通过区域集团或次区域集团的多种贸易安排,维护双边或集团互惠。

4、单边行动日趋严厉,从消极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强制性保护。依据美国贸易法案,美国可以对不符合其要求的国家和地区实行单方面的贸易制裁。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所实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发展。

  第一,它所使用的武器不再局限于关税,而是更多地采用非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远比关税壁垒复杂得多,种类也多得多,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等;另一类是属于间接影响贸易流量的措施,包括广告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等级、卫生标准等。

  第二,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措施还不像关税那样具有明确性和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而是比较隐蔽,以便绕开总协定规则。

  第三,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歧视性非关税措施使国内工业避开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又通过补贴手段促使本国产品占领其它国家的市场;因此,有人称之为“超级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泛滥极大地恶化了国际经济和贸易环境,并使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遭到严重侵蚀。许多国家担心,如果对这些情况听之任之,最终可能导致总协定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瓦解和国际贸易全面下降。”任泉:《乌拉圭回合内幕》,第3-6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9月)
五、农业协议有利无害吗?

龙先生认为,《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仅解决了小麦、肉类、柑橘的检疫问题,特别是解除了对美国西北部七个州的小麦检疫问题。他的理由是:“第一,美国生产小麦的州共十几个,但这7个州在美国生产小麦的总量中仅占10%,这是重要的数量概念。第二,我国进口美国小麦最高时每年800万吨,一般年份是300-600万吨,现在越来越少。去年进口小麦总计140多万吨,美国小麦才10万吨左右。”关于进口配额问题,龙先生解释说:“这次大家反映最强烈的是我们答应进口730万吨小麦,因为我们给美国关税配额量是730万吨,把所有粮食加起来明年承诺要进口2000多万吨粮食。其实,我们承诺的关税配额量只是理论上的市场准入机会,不是一定要履行的实际采购义务,是给人家一种市场准入机会,而不是市场份额。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所谓现行市场准入机会应定义为允许在一定时间内进口的数量,无论这个数量是否进口。这个配额量可以进口,也可以不进口,需要就进口,不需要就不进口。所以730万吨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实际上,我国任何利益都没有损害。”而提出问题的人则是“对世贸组织的基本知识、规则缺乏了解”。

  我们且不论解除小麦检疫问题可能带来的损害,据我们了解,西北部七州是美国主要小麦产区,就按美国50个州的平均小麦产量来说,这七州的产量也应该在14%,更何况是主要产区呢。实际上,仅面积不大的华盛顿州就有90%的小麦用于出口,目前积压的小麦高达228万吨。这些小麦从品质上讲比中国小麦好,从价格上讲比中国小麦低,在配额内的关税又只有1-3%,等于没有,因此对中国小麦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我们现在进口小麦才10万吨,那是因为有指令性计划保护。一旦按市场原则运作,则难保美国西北部的小麦不一船船地驶向中国。龙先生指出,配额量只是理论上的市场准入机会,这给我们补充了世贸的基本知识。但是接下去龙先生说“这个配额量可以进口,也可以不进口,需要进口就进口,不需要进口就不进口”,就不符合世贸常识了。因为世贸组织要求按市场规则办事,而不能按政府的指令性进出口计划办事。只要有这个配额,而且配额 还没有发放完毕,进出口商就可以申请,政府就得批准,如果不批准就违背了承诺。难道说龙先生希望中国不断被推上世贸组织的被告席吗?事实上,与龙先生说的730万吨毫无意义相反,美国全国小麦种植者协会、全国猪肉生产理事会却喜出望外,觉得意义大得很呢。

六、谁有“允许”但不“批准”的权利?

  龙先生说,“有些同志认为我们承诺了某一件事情,再没有别的办法来对承诺的这件事情采取任何措施。大家应该看到承诺的东西背后有其它相应的机制和措施来制约,这一点很重要。例如,我们承诺两年以后在12个城市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有些同志说这步子太大了。不过,请注意‘允许’这个词,允许不一定要你去,还要批准嘛,这差别太大了。美

国人从来不讲‘不允许’,但是很多事情做起来就是‘不允许’;美国人从来不讲美国的各个地方不允许向外国人开放,但我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在美国申请开设分行,申请了10年都没有批准。‘允许’并不等于一定要批准。”

  很清楚,龙先生这里是说,别看我们答应了,但不一定照办,所以大家别担心我们的让步。然而我们知道,世贸组织与GATT不同,是有争端解决机制来保证承诺的执行的,也就是说它不但有法,还有司法程序和机构。当然,正象人们过去讲的那样,司法机构有一个“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问题。美国特别301条款违反世贸组织的原则,但是各国都没有办法。但如果中国有一点点不轨行为,恐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也就是说,“允许”但不“批准”是美国的特权,龙先生恐怕并不能轻易效仿。这就如同美国打南斯拉夫是捍卫人权,而中国如果在南沙群岛增加兵力便是威胁邻国。不知龙先生以为然否?七、开放银行、保险和开放资本市场没有关系吗?

龙先生说,“认为我国逐步开放银行、保险市场就是开放资本市场这是连最基本的开放资本市场是什么都没搞清楚。银行、保险作为服务业,其开放并不意味着开放资本市场。这是两码事。”不错,开放银行、保险和开放资本市场是两码事,但这两码事之间是有紧密关系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张陶伟先生曾撰文指出:“有人认为我国加入WTO与人民币在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情况远不是这样简单。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将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业的要求和内容来运作,到2005年外商独资银行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零售业,此时如果我们仍坚持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将是不现实的:一方面,加入了WTO还坚持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显然会违背同等国民待遇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即便我国引用各种例外规则坚持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在全方位放开经营银行零售业之后,监管资本项目资金流动的成本将会非常高,监管的效果也不可能好。因此,我们看到,我国加入WTO后5年或稍长一点,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巨大的外部压力之下,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都要成为既定的事实。”也就是说,开放银行、保险市场就是允许在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的大坝上存在无数个管涌口,从而使中国不得不开放资本项目。不知龙先生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当然,龙先生对中国的情况也不是完全不了解。至少他知道,“比如“入世”对石油化工行业有较大冲击,几十万油田工人的就业问题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还保留了原油进口的垄断权。外国石油进口只能由3家国有公司经营。”这真是得感谢龙先生。但是龙先生难道不知道,其他诸如农业、汽车、装备、医药等各行各行业同样缺乏竞争力吗?为什么不给点同样的保护呢?如果说这些行业需要迫使他们在竞争中去寻找活路的话,为什么不把同样的逻辑应用到石油化工、化肥、农药等行业去呢?难道说,除了有关“国计民生的石油、粮、棉、油、糖、电力、电力供应等”需要保护外,其它各行各业都可以任由生死吗?反过来说,如果其他各行各业都垮掉的话,保护这些“国计民生”还有意义吗?还保护得住吗?

此外,龙先生不知道“加入世贸组织起码要冲击1000多万就业人员”的说法从何而来,我顺便提供一个线索,先生不妨打电话找华盛顿布鲁金斯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问一下。拉迪今年四月在《亚洲华尔街日报》上引用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评估报告指出,中国在应受保护的农工产品上放开,将导致增加失业工人1100万而相关产品的出口将锐减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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