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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 论《春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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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12: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所作的《春秋》是一部学著作,而不是学著作,这是先秦至两汉众多学者一致的正确看法。东汉之后尤其近代以来,在古文经学及疑古思潮的鼓动下,学者多视《春秋》为历史学著作。实际上,以《春秋》为历史学著作说的种种理由均不能成立,《春秋》的性质为政治学著作,这一结论的正确性不容置疑。正确认识《春秋》的性质有助于人们有效地利用《春秋》及相关从事史学研究,同时也有益于我们摒弃误解,树立正确的史学观。

       关键词:《春秋》;性质;经古;经今文学;“古史辨”派       

       孔子所作的《春秋》是一部蕴涵着作者深刻政治思想的政治学著作,这是从先秦孟、荀到两汉马、班诸家一致的正确看法。两汉以后,今文经学衰微,学者多受古文经学门户之见的影响,错误地视《春秋》为历史学著作,并由此引发了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春秋》性质之争。

围绕《春秋》是历史学著作还是政治学著作这一问题,千余年来先后形成了以下三种观点:一、传统今文经学家的正确观点,即以《春秋》为政治学著作,持此说者如清人皮锡瑞,近人徐复观、吕思勉、胡适等;二、古文经学家及近代“古史辨”派学者的观点,即认为《春秋》是历史学著作,古文经学家如晋人杜预,近人钱玄同、顾颉刚、刘节等人坚持这种看法;三、调和说,即认为《春秋》“亦经亦史”,持此说者如钱穆、雷戈。实际上, “亦经亦史”说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我们不妨先对之略加分析以见其不妥。钱穆认为《春秋》是一部“亦经亦史的一家言”,[1](第317页)理由是古无经、史的区别,经、史之分是后代才有的观念,“若我们定要说《春秋》是经非史,这实在只见其为后代人意见,据之以争古代之著作,未免搔不着痛痒”。[1](第269—270页)这种貌似公允的调和论之所以不能成立的原因有二:首先,“经史不分”之说不符合古代经史关系的实际。关于这点,钟肇鹏先生曾在上世纪60年代的《论“经”和“史”》一文中专门加以辨析,并有力阐明了中国古代经史有别、史先于经的事实,故而毋庸今人置喙。[2](第292—305页)其次,一部论著的性质是恒定不变的,而属于学科分化的经史之分则是一个动态过程,两者不宜混为一谈。由于经、史的区别是本质性的,两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当然也不存在某种中间过渡形态。这样说来,“亦经亦史”说实际上等于取消、而不是解决了《春秋》性质问题,无怪乎自产生以来和者寥寥。与此不同,以《春秋》为史学著作的错误看法,却由于牵涉到一些史实和理论的辨析而情况复杂;加之此说出自著名学者之口,因而长期以来对之鲜有质疑者。由于今人的误解多系盲从前贤所致,所以首先对传统诸种《春秋》为史学著作说的错误加以分析辩驳,无疑是我们正确认识《春秋》性质的钤键所在。

一、三种“《春秋》为史学著作”说驳议

1、古文经学家《春秋》性质说驳议

“《春秋》为史学著作”说的始作俑者是晋代古文经学家杜预。[1]杜预在《春秋左传序》中说:“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仲尼因鲁史策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戒。其余皆即用旧史,史有文质,辞有详略,不必改也。故《传》曰‘其善志’,又曰‘非圣人孰能修之?’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杜预认为,《春秋》是孔子有感于当时史官失职,史书记载失实而修成的史学著作;《春秋》的体例与材料采自鲁国旧史,思想则沿袭源自周公。这种说法等于否认了孟、荀以来许多学者关于《春秋》政治思想的表述,而为后世种种“《春秋》为史学著作”说开启了先河。皮锡瑞曾在《经学历史》中批驳了杜氏上述观点,并将之概括为“经承旧史”四字。[3]( 第3页)徐复观先生也曾就此批评说:“《春秋》之所以入于六经,是因孔子从鲁史中取其义。离开孔子所取之义,则只能算是历史中的材料而不能算是经。乃有人要越过孔子以求周公的史法,真可谓昧于经之所以为经的本原。”[4](第30页)

古文经学家之所以主张《春秋》为历史学著作,与两汉经今古文间的门户之争有直接关系。东汉以后,随着今文经学以神学化而流于荒诞,并最终走向衰微,古文经学取得了一统天下的地位。杜预的“经承旧史”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不啻如此,传统执《春秋》为史学著作说者如刘知几、王安石、欧阳修、章学诚等人的相关学说中都不同程度上存在杜预“经承旧史”说的影子。由于古文经学的影响自两汉之后绵延近两千年,以至于除了历史上的一些特殊时期之外,人们普遍遗忘了一个基本常识:即今文经学关于《春秋》的解释中实际上包含不少合理内容,单凭古文经学家的一面之词来判定《春秋》的性质势必有偏信则暗之虞。总之,尽管传统古文经学家的《春秋》性质观流传久远,也因此误人最深,但由于它纯属经学家门户之见和相互攻讦的产物,因而不足为训。

2、“古史辨”派“《春秋》为史学著作”说驳议

与传统古文经学家有所不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钱玄同、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学者率先试图通过“超经学的方法”研究《春秋》的性质。[2]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时代大潮中,顾、钱二人鼓吹“疑古辨伪”,对《春秋》的性质进行了热烈讨论,最终得出“《春秋》为史学著作”的错误结论。

从1921年开始,顾颉刚、钱玄同相继在《论孔子删述<六经>及战国著作伪书书》、《答顾颉刚先生书》、《论<春秋>性质书》以及《答书》等文中对《春秋》的性质进行了讨论。顾、钱二人敏锐地认识到:前人之所以视《春秋》为经,是因为他们认为其中蕴涵着作者孔子的“微言大义”;但如果能证明《春秋》根本与孔子无关的话,则《春秋》为经之说就势必不能成立,而《春秋》为史学著作的看法也就顺理成章了。用钱玄同的话来说:“我现在对于‘今文家’解‘经’全不相信,我而且认为‘经’这样东西压根儿就是没有的;‘经’既没有,则所谓‘微言大义’也者自然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了。……《春秋》乃是一种极幼稚的历史,‘断烂朝报’跟‘流水帐薄’两个比喻实在确当之至。”[5](第278—280页)为证明孔子不作《春秋》,顾颉刚曾提出六项证据对其加以支持,关于这些证据的反驳,笔者已在有关文章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兹不赘言。[6]值得指出的是,赵生群先生经过考察之后,也对这些证据的可靠性予以否定,并且指出:“(这些证据)当然就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这一事实。”[7](第1-2页)这与笔者的结论相一致。由此可见,“古史辨”派的“孔子不作《春秋》”之说无以自圆其说,而他们以《春秋》为史学著作的结论也是不能成立。

尽管如此,有赖于“古史辨”派在20世纪初期学术界一度产生的巨大影响,他们的上述错误结论仍被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奉为圭臬。一部多年以来深得赞誉的史学史著作就将《春秋》视为早期的编年史著作,并说:“关于古代的史学,以孟子说得最多。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怀疑到《春秋》这部书与孟子学派有点瓜葛。……在这里,我们发现作《左传》的人与作《孟子》的人见解也是一致的。他们都要求有一个不畏强御的史官如董狐、南史之类。同时希望孔子能作一部《春秋》,也是书法不隐的。于是把一部断烂朝报的鲁史,拿来穿凿附会,说成是孔子的书法。”[8](第39-40页)细绎文义便不难看出,上述说法正由“古史辨”派的《春秋》性质论衍变而来无疑。

“古史辨”派《春秋》性质研究何以会陷入误区?对此至少应从两方面加以认识:首先,反封建时代思潮对“古史辨”派的学术研究产生了干扰。在新运动“打倒孔家店”的革命热潮中,人们自然而然地将、《春秋》的“微言大义”与封建主义的权威联系在一起。承认文献——尤其是《春秋》——的学内涵,岂不是有为封建主义卫道的嫌疑?以讨论《春秋》性质为凭借,进而否定其政治权威便成为时代赋予“古史辨”派学者的政治使命,政治上的进步便以学术的形式得到表现,“孔子不作《春秋》”、“《春秋》为史学著作”等结论遂应运而生。 另外,经学背景也对“古史辨”派学者发生了消极影响。由于顾颉刚、钱玄同等人都有复杂的今古文经学背景,二人虽多次鼓吹“超越经学”,但实际结果却往往是出此入彼,门户之见并未脱尽,这对他们学术工作的消极影响是不难想象的。

3、当代史学家“调和说”驳议

在当代众多中国史学史著作中,可以看到第三种“《春秋》为史学著作”的观点:“《春秋》是孔子所作的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这种观点将古文经学家与“古史辨”派的《春秋》性质说加以调停糅合,试图以此使得传统的“《春秋》为史学著作”说获得新生,因此可称为“调和说”。

调和说的提倡者多为古代史学史的研究者。李宗侗认为:“孔子因鲁史旧文而作《春秋》,信矣”,[9](第17页)“真正有系统的古史,现存者当以《春秋》为首”。[9](第16页)金毓黼说:“孔子之修《春秋》,实为整齐官府之旧典,以下之于庶人,并以所创之义法,开后世私家撰史之风。”[10](第39页)白寿彝先生认为《春秋》系孔子所修,并说:“《春秋经》为后来的编年史作出了略具雏形的开端,还不能够建成编年史的体制。但它标志了私人著述的出现,这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有利于此后著作进一步发展的。”[11](第26页)另外如仓修良、王树民、宋衍申、瞿林东、陈其泰等人均持相同看法。

调和说的观点可归纳如下:首先,认为《春秋》为孔子所修,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调和说”视为对顾、钱等人观点的修正也未尝不可。其次,认为《春秋》是中国第一部历史学著作,而孔子则是中国的“史学之父”或“史学之祖”。有学者认为:正如希罗多德是希腊史学之父一样,孔子是中国史学之父;孔子的《春秋》,正如希罗多德的《历史》一样,是世界上最早的历史专著。[13]有学者则说:“当西方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写出他的《希波战争史》时,中国的史学之父孔子的《春秋》已经问世30多年了。”[14]还有学者主张:“我术界曾把司马迁誉为‘中国古代史学之父’,我认为孔子可称为中国古代史学之祖。”[15]实际上,凡此种种说法中无不充斥着误解,只可惜学者的理性每每为热情所蒙蔽,以致陷入为古人争讼的怪圈而习焉不察。再者,“调和论”者认为《春秋》的“微言大义”不仅存在,同时正是《春秋》之所以为史学著作的关键。有作者这样评论说:“孔子对于历史编年的革新,即赋予历史记录之中以褒贬的历史评判,使历史记录具备了崭新的姿态。《春秋》因此成为我国第一部历史学著作,而不再是历史记录,孔子因此而成为中国史学之父。”[16]实际上,论者之所以将《春秋》的微言大义解释为“史义”,乃是源于对近代西方史家关于史学著作应表现作者思想这一观点的误解,关于这点,我们留待下文辨析。




二、为什么说《春秋》不是历史学著作

1、作者的动机不在求真记实

历史学家从事历史创作的主观动机在于真实地记载历史,这是判定一部作品为历史学著作的第一项标准。正如有学者所说:“记录和保存历史史实,是史家最基本的也是最原始的动机之一。……史家从记存史事的动机出发来研究历史,对于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史学的产生即由此始。”[17]史学著作当以记事为目的,这也是古今中外历史学家的一致看法,故太史公以“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为憾事,而以“述故事,整齐其世传”为撰史的立足点。[18]吕思勉说:“何谓史?史也者,记事者也。”[19](第37页)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西方史学的发展历程也给我们以同样的启示。西方早期的史学家们都将追求历史的真实性作为撰写历史学著作的第一要务。赫卡泰俄斯说:“米留都人赫卡泰俄斯谨此申言:只有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东西,我才把它记载下来。关于希腊人的传说纷纭复杂、各异其趣,但据我看来都是荒唐可笑的。”修昔底德也说:“关于战争事件的叙述,我确定了一个原则:不要偶然听到一个故事就写下来,甚至也不单凭我自己的一般印象作为根据;我所描述的事件,不是我亲自看见的,就是我从那些亲自看见这些事情的人那里听到后,经过我仔细考核过了的。”波里阿比形象地说道:“真实对于历史,就像人的眼睛那样重要。人没有眼睛变成为终身残废,而历史缺乏真实,则成了无稽之谈。”事实上,正是因为求真的动机对于历史学家不可或缺,所以有学者将之作为西方历史观念起源的标志。[20](第20页)

求真记实对历史学家著史而言既是目的也是原则,因而堪称判断一本论著是否为史学著作的试金石。蒋庆正确地指出:“孔子为何要作《春秋》,是理解《春秋》一书性质的关键。”[21](第92页)孔子为什么作《春秋》?作者的目的也在于求真记实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度以疑古者自居的胡适就曾指出:“《春秋》那部书,只可当作孔门正名主义的参考书看,却不可当作一部模范的史书看。后来的史家把《春秋》当作作史的模范,便大错了。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的宗旨在于‘说真话,记实事’。《春秋》的宗旨,不在记实事,只在写个人心中对实事的评判。”[22](第101—102页)徐复观先生也说:“可以断定孔子修《春秋》的动机、目的,不在今日所谓‘史学’,而是发挥古代良史,以史的代替神的审判的庄严使命。可以说,这是史学以上的使命,所以它是经而不是史。”[23](第156页)这些论述都根据作者的动机,正确指出了《春秋》的政治学性质,结论足以服人。

人们之所以长期以来对孔子作《春秋》的动机与种种“《春秋》为史学著作”说之间的显著矛盾视而不见,当与误解并混淆孔子“直”的观念和“直书”思想有关。《论语·子路》记载说,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通过玩弄概念的方式表达了他对春秋时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现实的批评,但他在这里所追求的“直”显然并非事实的真相,而只是论者心中“善”的观念。是的,孔子曾有诸如“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之类的话,足见他确有注重客观事实的可贵思想;但由于《春秋》是孔子藉以表达政治理想的政治学著作而非历史学著作,所以贯穿其中的并不是这种求真思想,相反,作者进行“笔削”的正是《论语》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那种的“直”的观念而已。这种意义上的“直”与历史学家对史学客观性的追求恰好相悖逆,遗憾的是以往很少有人注意到上述两种观念间的名实之辨。

2、《春秋》不符合史学著作的基本规范

首先,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不可分,历史事实是史学著作的必然构成部分,残缺不完或充斥不真实内容的作品不成其为历史学著作。吕西安·费弗尔曾将史实比喻为历史学构成中的一个原子。[24](第11页)卡尔则称史实为“历史的中枢”,并在这个意义上指出:“历史学家和历史事实是相互需要的,没有事实的历史学家是无根之木,是没有用处的;没有历史学家的事实则是一潭死水,毫无意义。”[25](第28页)由于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不在求真记实,故而《春秋》的记载极为简略,抛开“三传”谈《春秋》非但“大义”难晓,即令史实也决不可知。关于这点,宋人朱熹就有浅显明白的说明:“左氏是史学,公、榖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无奈有学者竟以简略为由责难古人:“作为第一部史书的《春秋》还是存在着不少的弱点和问题,首先是记事太简单,每条文字很少,一般只在十个左右,最少的仅一个字。”[26](第30页)还有学者为此抱怨说:《春秋》最大的不足就是对于的记载过于简单, 242年的历史总共仅用了18000多字,“这样简略的记事给后人认识春秋历史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后人对此多不满意,有人甚至提出了非议”。[16]殊不知鲁《春秋》原文并不简单,“笔则笔,削则削”正是有意为之,正如有学者正确指出的那样:“曲笔隐讳是《春秋》的一大特点,如果我们以史的标准来衡量它,当然可以说是一大缺陷。但孔子的本意并不是为了作史。……孔子自己深通史法,并肯定董狐‘书法不隐’为‘古之良史’,如果他自己作史却多所隐讳,岂不有愧于心?”[7](第34-35页)由此不难看出上述责难只是思想浅近者得言忘义的误解,而那种以“笔削”为“原始”的看法也同样谬以千里。

其次,“《春秋》大义”并非“史义”。史学作品不仅应记载事实还要展示作者的思想,这是历史上多者都赞同的看法。但史学思想源于史实,且不能脱离史实而独存,这点即使极端如克罗齐、科林伍德者也不曾否认。《春秋》大义不同于历史学家的思想,《春秋》只是作者将理想赋予历史的形式而已:“《春秋》系以先王之志,亦即是以政治的理想为归趋;但乃随史实之曲折而见,故谓之‘志而晦’”,“孔子因乐尧舜之道(‘先王之志’),以尧舜之道为基准,是非于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作拨乱反正的凭借”。[23](第152页)《春秋》大义源于作者的政治观,而历史思想来自史家对史实的思考,足见两者根本不同。不幸的是,有学者将《春秋》的“微言大义”与历史学家的史学思想相提并论,或以之为早期史家主体意识的嚆失而予以表彰,或以之为古代刀笔吏史学的首恶而大加贬斥。实则就《春秋》而言,历史是形式、皮毛,政治是内容、核心,以褒贬、曲笔为形式的“春秋笔法”正是《春秋》微言大义之所系,去此则大义不存。至于效法《春秋》任情褒贬,当受其批评的无疑应当是后世的误解者,又岂能以此归咎于《春秋》及其作者?




三、正确认识《春秋》性质的意义

1、有助于人们摒弃误解和偏见,正确认识《春秋》及经今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

《春秋》虽然不是历史学著作,却是可贵的史料著作,因而对于研究先秦历史、尤其对于研究学说以及孔子思想意义重大。因此,从史料学的角度利用《春秋》不仅符合《春秋》性质的本来,而且比将它视为“断烂朝报”的历史学著作更具价值。著作无一属于史学著作,却都是今人研究古史所必需的史料,《春秋》的史实和大义因“三传”而明,这实在是它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遗憾的是,多数学者长期以来一直对《春秋》的重要史料价值保持着令人吃惊的冷漠。单就对孔子思想的研究而言,若干年来人们始终局限于一部《论语》而已,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建国以来,关于讨论孔子和他的思想的文字,见诸报刊的,迄今不下八百篇。撇去十年动乱期间所谓‘批儒评法’的渣滓,可作为研究史资料留存的,大约有四五百篇。那中间的见解,色彩各异,精当与否,姑且不论,但如说引据的,多半没有超出今本《论语》一书,也许不会被斥为无稽之谈。”针对这样一种普遍蔓延的奇怪现象,论者意识到:“倘说要谈孔子其人其学,《论语》是唯一可信可据的材料,此外诸书都不足征,那就成问题了。”[27](第98页)超出《论语》研究孔子及其思想,首当其冲的是利用《春秋》,恐怕是论者上述这段话的题中应有之意吧?

再者,《春秋》是政治学著作,它的政治思想通过今文经学家的解说而得以体现,但由于误解了《春秋》的性质,现代学者对今文经的学术价值始终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公羊学、榖梁学甚至一度成为现代学术史上的无人问津的领域,治先秦史而不读《公羊传》,这在今天的学者看来已不算什么不可思议之事,而研究今文经学反被目为惊世骇俗之举。当今学者蒋庆曾就此批评道:“降及晚清,奇葩再发,康崔独秀,经苑芬芳。岂思室内起火,疑古蜂起;歆学余绪,作浪兴风。于是辩有为亡,非圣无法;托治国故,以史乱经。自此而后,斯学扫地,无人讲习,更糟践踏,旨丧义缺。此间虽有一二贤者如北流陈柱欲挽狂澜而崇正学,然旷野孤歌,其学无闻。至今,又忽忽六十载矣,公羊已为绝学。”[21](第2页)蒋氏的复兴儒学之议是否恰当姑且不论,但作为古代政治思想史的重要内容,今文经学无疑应被纳入研究者的视野,则是不容置疑的。

2、有益于人们放弃政治史观,破除关于历史学性质及发展前景的种种陋见。

由于错误地视《春秋》为史学著作,以《春秋》大义为史义的误解长期以来对学者的史学观念和史学实践产生了负面影响。在这种误解的引导之下,不少学者试图通过“一字褒贬”为历史学树立权威,而将评判视为史学的当然职能,宋人欧阳修便是这一理论的切身实践者。克罗奇曾颇具讽刺意味地批评道:“我们的法庭(无论是司法上的还是道德上的)是当前的法庭。这些法庭是为活着的,在积极活动的而且是危险的人物设立的,而另外那些人已经在他们那个时代的法庭上出现过,那些人不能够判两回罪,或赦免两回。……有些人借口编写历史,像法官似地到处奔忙,到这里来判刑,到那里去赦免,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历史的职责……这样一些人一般是被认为缺乏历史感的。”[25](第82页)“法官”的角色给历史学家以虚幻的良好感觉,因此他们将道德评判误以为是历史学尊严的来源,甚至于在对古人进行宣判时竟忘了史学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求真记实。

也许有人要将上述状况归结为古代史学与政治学之间天然的孪生关系,然而中国古代史学较之于西方史学尤重“一字褒贬”,错误的《春秋》性质观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使史家的这种嗜好走向极端,对于这点谁又能否认呢?胡适曾说道:“后来的史家崇拜《春秋》太过了,所以他们作史,不去讨论史料的真伪,只顾讲那‘书法’和‘正统’,种种谬说。《春秋》的余毒就使中国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物观的历史。”[22](第101—102页)这一评论不仅可以用来错误的《春秋》性质观对古人治史的消极影响,而且对今天那些依然执《春秋》为史学著作说的学者无疑也是适合的。

学者们通常感慨中国古代史料丰富而史学理论发展不足,应该说这是历史的真实情况,但今人既无需刻意替祖先护短,更不应拿名不副实的《春秋》大义为古代史学史添补这块空白。因为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历史的实际,也无助于历史学科学水准的提高,相反却可能使我们养成故步自封、夜郎自大的心态。



注释:
[1]关于杜预与《春秋》性质关系的讨论,请参阅笔者《<春秋>为史学著作说质疑:兼论杜预的“经承旧史”说及其影响》一文,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6期。

[2] 关于“古史辨”派与《春秋》性质关系的讨论,请参阅笔者《“古史辨”派与20世纪的<春秋>性质研究》一文,载《甘肃科学》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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