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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 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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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6 18: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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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1
第一部分 从SARS危机看经济转轨中的政府应急能力
一、职能缺位: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定位不清晰
二、体制缺位: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的发展滞后
三、投入缺位:政府公共卫生支出的安排不足
第二部分 从SARS危机看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影响
一、全球性的传播与影响
二、国家安全和社会信心
三、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影响
四、对行业和地区经济的影响
第三部分 从SAR危机看美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一、美国应急机制的基本框架
二、SARS危机中美国的应急机制与危机管理
第四部分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
一、政府始终要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确定自己的职能定位
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必须由政府为主来建立
三、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四、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职能应该是清晰的、明确的
五、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体制应该是完整的、连续的
六、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应急投入应该是事前的、量力而行的
七、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引 言
    2002年11月和12月广东河源、佛山、中山等地出现了非典型性肺炎(简称“非典”,其英文简称为SARS)病人。
    2003年3月17日,来自10个国家的17个实验室依靠卫星通讯与互联网开始跨实验室和跨国界的合作,寻找新的病原体。
    2003年3月香港、新加坡机场要求乘坐飞机的旅客登机前必须接受相关调查,并回答如下问题:你是否有以下症状——发烧、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是否曾经接触过染上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最近是否到过受非典型性肺炎影响的地区?
    2003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把“非典”定性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号召“全国必须进一步动员起来,坚决打好同‘非典’作斗争的这场硬仗。”
    2003年4月20日,新任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坦承,卫生部的工作 “确实存在一些缺陷和薄弱环节”,此时,北京已确诊的 “非典”患者达到339例,疑似病例402例。
    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截至到5月19日,全国内地共有SARS病人5236例,共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现SARS病例。
    从疾病突发到万众一心抗击“非典”,中国政府和人民正从多个领域、多个层次进行着富有成效的努力和工作,可以称得上是举全国之力抗击“非典”。
    国家的最高管理机构充分认识到了这次危机的严重程度。4月14日在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建设和完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原则:中央统一指挥,地方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管理,保证快速反应;完善监测体系,提高预警能力;改善基础条件,保障持续运行。在此基础上,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于4月24日成立,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任总指挥。与过去不同的是,政策和机制方面的修补与问题解决的过程同步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迅速出台。
    在国务院的统一指导下,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相互协调,共同配合,组成了保障社会安全运行、全力抗击“非典”的联合战线,负责解决“非典”时期医药用品的生产组织、财力保障、物资供应、运输协调、市场监测、指挥调度、调剂余缺、资讯汇总和其它有关问题。
    由于此次“非典”危机(或称为SARS危机)被定义为公共卫生部门的突发事件,国家卫生部成为受关注的焦点。在认识到体制上存在的不足之后,卫生部会同地方各级卫生部门紧急出台各种措施,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预防和监测机制、疫情的信息系统和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等等。
    到目前为止,SARS疫情尚未完全得到控制和解决,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看到了体制的优越性和团结的力量,因此,有理由相信危机是一定可以战胜的。
    但从另一个侧面来看,总结和反思此次疫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必要的。尽管有一些问题的结论现在还无法给出,但无论是此次SARS疫情,还是过去发生的其它危机,在政府应对方面都有一些共同之处,可以从中思考问题的根源所在。
    作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SARS危机虽然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与此前我国曾经发生过的大兴安岭火灾、1998年大洪水、1997-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等类似突发事件相比,我们在处理和解决这类事件上都采用了几乎相似的做法。即在重大危机发生的一段时间内,紧急调动所有可能调动的人力(包括武警、军队和地方的一切人员)、物力和财力,力争在短时期内解决危机,然后在事后的反思中进行体制上的修正、完善。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是有能力解决危机的。由于惯性,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发挥着作用,还保留着短期内迅速集中力量完成某一件事的能力。① 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经济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随着传统政府职能的退出、市场为主配置资源方式的确立,政府在如何配置公共资源、解决公共问题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职能缺位。体制上的缺位往往会导致我们在问题和危机发生的前期缺乏紧急应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危机解决的时机。具体反映到此次的SARS危机中,就是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不强,尚未建立一个独立和常设的危机管理协调机制,缺少专业的信息系统和危机的预警、处理机制。
    本文以此次SARS危机发生为背景,试图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尤其是应急职能缺位这一问题进行阐述。基本的结论是:尽管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生态危机、疾病传染和一些人为的事件的发生,但依靠健全的信息系统和危机快速反应机制,可以以较小的代价在较短的时间内控制和解决危机。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职能的提供者,同时也是这一机制的建设者、投入者,在明确职能定位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需要长期、有效地进行相关资源的配置。

第一部分 从SARS危机看经济转轨中的政府应急能力

    SARS危机暴露出我国现有的应急机制以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滞后与脆弱。这种滞后与脆弱不是某一个环节或局部的,而是系统性的,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认识和剖析。
    一、职能缺位: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定位不清晰
    此次SARS危机的爆发使被忽略已久的疾病预防、危机管理与应急反应机制等建设问题重新提上议事日程。有关专家甚至认为,SARS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不过展示了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全球健康问题的冰山一角。在全球性开放和一体化的进程中,金融危机、财政危机、生态危机、战争危机、石油危机、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一个严密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危机管理与应急机制,已经是整个国家危机反应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的建立虽然事关社会民生、事关国际影响、甚至事关全球性发展,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收益,但作为一种非盈利的公共产品,一旦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构成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体制建设和公共投入方面就会缺乏相应的安排,最终必然导致整个应急能力的建设和发展滞后。因此SARS危机带给我们的反思,绝不仅仅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问题,也不单纯是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问题。从本质上讲,是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在公共管理职能上的明显缺位。即传统的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职能还处在一个全面退出的过程之中,新的与市场机制配套的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职能还在摸索、建设和完善之中。政府公共政策职能的不明晰导致相应的公共应急资源配置(如财力安排)和应急机制建设不到位,责权利无法得到具体落实。以至于每每碰到类似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在危机初期总是面临准备不足、缺乏应对的被动局面,而在接下来的防控上又不得不通过行政手段调动一切资源来集中解决。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与政府,在管理社会、发展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市场机制的优势主要在于其对私人部门资源配置的效率,对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和技术进步的加快具有强烈的刺激效果。但是市场机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问题的存在,大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无法通过市场提供,如社会基础教育的保障、公共卫生体系的构建、危机管理、生态保护等等。大体来讲,政府对市场失灵领域干预具有6项职能:提供公共物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使经济外部性内在化;限制垄断;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在此基础上,胡鞍钢(2003)提出,由于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体制转轨,使得中国政府还具有9项特殊职能:促进市场发育,建立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注重公共投资,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控制人口增长,开发人力资源;保护自然资源,从事生态环境建设,进行大江、大河、大湖、沿海治理,防灾、减灾和救灾;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行反贫困行动计划,逐步消除中国的收入贫困、人类贫困和知识贫困。
    具体到公共卫生体制和危机管理的建设上,从公共卫生体制的历史演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公共卫生的发展自始至终都离不开政府的介入,而政府之所以愿意介入公共卫生体制,一方面是因为福利国家的出现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公共卫生的要求,政府为了提高其合法性,必须不断地增加公共健康的供给。另一方面,由于公共卫生作为一项重大的公共政策提高了政府控制社会的能力。如对疫情的控制首先要求政府对全国人口状况有详尽的了解,这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必不可少的信息基础。此外,防治传染病的很多做法如对全国人口注射疫苗、发动公共卫生运动、在紧急情况下对民间资源的征用、隔离和对人口流动的控制等都反应了政府在其公共管理职能上的能力。
    因此,从适应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来看,我国的政府职能需要逐步从单一的优先发展经济的目标转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上。因为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微观自主增长能力的增强,以及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将越来越成为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前提。为此,政府在市场无法提供产品的领域,如国家安全、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等方面,合理界定新的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可以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动力。
    二、体制缺位: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的发展滞后
    由于公共应急职能的不明确,在具体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上,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滞后和脆弱的问题。温家宝总理4月29日在“中国——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问题特别会议”上客观地指出:“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灾害,我们缺乏预防和控制经验,应对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不力,特别是中国人口多、流动大,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艰苦工作,但目前非典型肺炎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这一评价是与成熟的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性事件反应机制相比较而得出的(见表1):



    由上表可以看到健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制应由有效的卫生防疫体系、快速反应和危机管理体系以及科学研究与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构成。
    1、卫生防疫体系
    我国的卫生防疫体系建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克隆”苏联的模式:集防疫和卫生监督检查于一体,建立了从县一级到省一级的各级防疫站,到中央是卫生部防疫司。防疫部门早期的作用就是针对各种各样的传染病进行控制,通过防疫站的防治工作同临床医院收治工作相配合来进行疫病防治工作。这个模式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末。在建国后的近30年时间里,这一体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使危害我国人民生活的传染病得以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实施 “分灶吃饭”的财政改革之后,防疫部门划归地方。由于缺少国家统一规划,这一“耗钱”部门在地方有限的财力面前,发展几乎停滞。
    近年来,我们的卫生防疫部门做了一些调整,但总的来说体系没有改动,只是一些部门、机构的局部调整。20世纪90年代后期,卫生部防疫司补充了其它一些机构,组成了卫生部法律监督司和疾病控制司,地方上的防疫站逐渐也分成了卫生检验监督所和卫生防疫站两个部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强调执法和决策的分立。2002年初,国家对防疫部门进行改革,把“预防”这个公共卫生职能与卫生执法监督分开来,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疾病控制中心,以期加强国家在防病控制方面的能力。2002年7月,又以原来的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基础成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对地方防疫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卫生部则更多发地承担了政策性的宏观管理职能。但是这次SARS危机的应对表明我国的疾病防控体系还相当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要求。正如卫生部官员所说,“非典型性肺炎不属于国家统计范围内的传染病,加上其病症和普通肺炎类似,因此在流行初期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这也从某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目前的应急处理水平。
    对于这一问题的反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立明认为,“历年来,我们都在提‘预防为主’,但并没有真正把预防放在第一位。疾病预防是投入少产出大的措施。但这种投入因为很难看到显著的效果,往往容易被忽视。它不像打针吃药然后病愈那样明显。”世界卫生组织到中国考察“非典”疫情的官员在看完部分病毒研究所后也感叹,“中国的医学专家是一流的,医疗设备却是落后的。”
    从这次应对SARS的具体情况看,我国在公共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上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主要问题:第一,检疫、检测手段落后,硬件设备、技术不发达,影响了疾病控制的速度与有效性;第二,受人员条件所限,检测的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第三,由于经费不足,工作条件艰苦,人员素质跟不上,队伍的稳定性难以保证。
    2、危机管理:预警与快速反应②
    危机管理目前已经在世界上形成广泛共识,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危机管理制度,很多国际组织也都有危机管理计划。主要的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制定相关的法律,统一规定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依法对抗紧急状态的法治原则;
    建立有效的国家对危机事件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危机给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的巨大破坏。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体依赖于各级政府的现有行政设置,缺乏专门的机构和完善的体系(至多是针对一些专门事件的非常设性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运作规则,跨部门协调能力不足)。
    从立法角度来看,我国先后制定了应对社会动乱的《戒严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消防法》,应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法》、应对公共卫生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不过这些法律本身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部门管理色彩很重,加上管理体制分散,缺少统一的国家级紧急事务管理机构,客观上造成了对每一年度或者更长时间内可能产生的各种危机事件缺乏宏观性的总体考虑。对一些明显可能成为危机事件的问题缺少事先详细的预警分析,导致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处理往往是撞击—反射式的被动反应模式。
    从快速反应机制来看,我国尚未建立不同危机事件之间的协调机制,分部门、分灾种的危机管理体系使得应对复合型和国际型危机事件效率低下。
    我国目前对紧急事务的快速反应机制也不能完全适应处理危机事件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对单项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比较强,而对复合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显得效率比较低。由于过去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一直采用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的救援体制和危机管理模式,大规模地区性自然灾害迄今仍用“人海战术”,投入最多的是部队;第二,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处理不同危机事件之间的协调机制(包括同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等级协调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非等级协调机制)。在防灾救援体制上,政府有关部门由于“责权利”等诸多因素,在应对复合型灾害时,就出现了既不能形成应对极端事件的统一力量,也不能及时有效配置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的弊端,一旦多种危机事件并发,可能会使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的政策不能很好地加以协调,从而严重地影响政府处理紧急事务的效率。
    3、科学研究与信息披露机制
    在SARS病毒的研究过程中,尽管我国的科学家和医学专家早在今年的1月份就拿到了人体标本,可对于病毒的研究却明显晚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香港地区。从中可以看出国内在这一方面的科研水平尚没有达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
    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来看,此次SARS危机不仅明显地暴露出信息系统建设上的不完善和技术的落后,更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猜疑。去年11月份,中国广东佛山出现第一例非典型性肺炎患者时并未引起注意;到2003年的2月11日,广东省政府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疫情得到控制”。此后,香港成为第二个“非典”高发区,东南亚、欧美等国家也先后发现SARS病人。直到2003年4月初,中国在应急系统方面,还没有有效的疫情采集系统,也没有有效的情报传递系统。同时,由于中国的医院分属不同的部门和地区管理,信息互不沟通,资源不能整合,也一度造成了统计的困难和数字的不准确。这种情形在部委、部队机关比较集中的北京表现得更为突出。
    三、投入缺位:政府公共卫生支出的安排不足
    近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均居世界前列,公共健康状况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1980年中国的婴儿死亡率(每千人)为42,到2000年这一数字下降到32;1980年平均预期寿命为67岁,到2000年已增加到70岁。但从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其191个成员国卫生系统做出的调查来看,我国的健康投入,特别是人均健康投入在世界排名第185位,非洲最穷的一些国家人均卫生支出水平都要比中国高出一倍。
    1、卫生事业总体投入规模不足
    从总体投入规模的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的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要远远低于大多数国家的水平,这其中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还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果从人均水平来看,我国的人均卫生支出更是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图1、图2所示)。







    2、公共卫生发展投入不足
    公共卫生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财政是其最为主要的投入者,但改革之后,财政对于公共卫生提供的支持和投入呈现出总量不足、总体投入趋势不断下降、投入结构不合理的态势。统计资料表明,在卫生总费用方面,政府的投入明显偏低且逐年下降,1990年卫生总费用的投入中有25%由政府投入,到1995年已经下降到了17%;其中,用于公共卫生的比例明显过低且呈下降趋势:1990年政府的卫生支出中只有19%用于公共卫生,到1995年这个数字下降到了12%。



    另外,政府预算的公共卫生支出在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也呈不断下降的趋势。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口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6%以上,自费看病的费用在私人健康支出中占到近80%。与此同时,1990—2000年间,医药费用增加了8—10倍,个人卫生支出负担有所加重。
    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卫生支出仍然处于非常低的水平。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1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卫生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却只有0.62%(何帆,2003)。





    3、公共卫生事件中防疫系统建设滞后
    在一个城市整体卫生工作中,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监督是市民健康保障的第一道防线。从各国的经验来看,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监督的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国家财政的公共投入。有专家估计,预防投入1元钱,其功效相当于治疗中的10元钱甚至更多。
    我国医疗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行了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改革,旨在解决这一部分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但同时,医院的市场化进程也带来了一些相关问题。一方面,由于公共卫生防疫建设主要依靠财政投入,但国家的财力在有限的情况下,无法保证防疫体系的吃饭问题。防疫部门只好自我筹集资金,走有偿服务的路。因为要靠创收来弥补经费的不足,导致工作重点转向创收服务,影响了卫生防疫系统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预防服务,必须由政府承担供给义务,才能保证它的健康教育、疫情发布和控制、预防接种等无偿服务职责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国家在对医院的投入过程中,对于本应由市场调控的部门依然可以得到财政的支持,使得应该市场化的部门没有得到有效的市场化,而不应该市场化的部门,如防疫体系,特别是基层防疫和应急管理却由于经费问题不得不走向市场,改变了其服务的本质。第二部分 从SARS危机看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影响

    历史上任何一次人类大危机的出现,都对社会、经济、人民生活等诸多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和冲击。这种影响不仅是相关行业、部门和地区的发展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可能因此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的行为模式与消费行为。这些行为方式的改变加上国际压力又会引起国内政治和经济体制的结构性变化,对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成深远影响。
    一、全球性的传播与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生活联系日益全球化和一体化,危机的发生、影响已超出了发生地的范围,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2001年美国的“9.11”事件,以及此次的SARS危机都印证了这样的趋势。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特别是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应用、人与人频繁的交流、各类市场的全球化联系以及信息的高速度传播,危机的发生很容易迅速从一国波及到他国,危机的传播与扩散速度日益加快,一国的危机造成的很可能是对全球经济、政治等方面的连带性冲击。
    在这次SARS事件中,受感染地区大多是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受威胁的人群来自世界各地,因此其影响也是全球性的。2002年11月,首例SARS病例在中国发现,此后的一段时间内,病毒由中国扩散到世界近30个国家和地区,近8000人受到感染,其传播之快、影响之大,都是惊人的。


    此外, SARS危机也引起了国际经济领域内咨询公司的高度重视。根据摩根斯坦利首席经济师的分析,随着疾病在全球范围的蔓延,以及在世界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亚洲经济遭疾病打击受到较大影响,疾病是否将对全球经济造成影响自然受到关注。SARS虽然集中在亚洲,但是在此病症爆发前世界经济表现低迷,主要依靠亚洲经济来支撑全世界经济的增长,因而该病症的扩散最终有可能影响全球经济增长。
    二、国家安全和社会信心
    危机从本质上来看,危机的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于危机应对上的延误与效率低下导致的公众信心危机。这种信心危机一旦蔓延,有可能会破坏国家、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人类社会曾经经历过多次这样的危机,每次危机都会经历由恐慌而引发信任危机的过程。1997年出现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同样是由于在危机发生之初,汇市的暴跌造成了危机发生国国内金融市场的极度恐慌,加之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和措施,最终导致美国国内也出现了经济衰退。又如美国的 “9.11”事件、炭疽病毒危机,一度出现了股市暴跌、人人自危的情况。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我国的体制之中。在SARS危机爆发的前期,由于我国政府识别和处理这类危机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体制中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等问题的情况下,导致一定程度的信息扭曲。同时,由于缺乏危机管理的应对机制,在危机发生初期相关部门的疏忽促成了流行面的扩大。这些都暴露出我国政府职能中还没有建立起一种危机管理的机制,对危机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和法治化。一旦危机在一段时期内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势必要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和民众的信心。比如在最初发生疫情的广东,就一度出现了板蓝根抢购风潮;在北京疫情高峰时期也曾出现 “封城”的谣言和抢购生活用品的风潮。
    三、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影响
    任何突发性公共危机的出现都会对国内,或周边国家,甚至是全球的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美国 “9.11”事件之后,最初的许多分析都认为只会对少数几个行业造成较大影响与冲击,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不会太大。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学者用甚至用“一蹶不振”来形容“9.11”事件对美国经济的长期影响。
    到目前为止,此次爆发的SARS已经较为严重地影响了以香港、广东为中心,包括中国沿海和东南亚区域的经济发展。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4月7日在华盛顿发出警告,指出SARS的扩散将对东南亚和华南的经济造成威胁。而亚洲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使人们担心SARS对世界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如果“SARS危机”仅持续一个季度,2003年和2004年中国的增长率为7.5%。亚洲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2003年亚洲发展展望》的“中国篇”中指出中国经济目前正面临SARS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03年至2004年经济增长率会略有放慢,预计2003年的增长率为7.3%。标准普尔亚太主权评级部门称,SARS的爆发可能令中国2003年的经济增长率下降0.1—0.5%。摩根斯坦利则将中国GDP的增长率调低至6.5%。中银国际的研究报告则认为:中国今年经济增长可能会减少0.5至1个百分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学者的预测是SARS对经济影响总额为2100亿元,2003年中国经济的增长率将在6—7%之间,比预期低1至2个百分点。尽管SARS危机尚未结束,对经济最终影响结果也未有定论,但从国际、国内经济组织对中国经济的预测中不难看出,SARS危机的爆发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按中国2002年GDP总值的基数来计算,如果中国经济增长下降1个百分点,那么就意味着近100亿美元的损失。随着疫情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惯性,这一损失还有可能继续增大。
    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危机都能对经济增长产生1—2%的巨大影响,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如果对危机处理不当,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比如1994年在印度某地发生的鼠疫,由于当地政府处理不当,虽然死亡人数不多,但因为鼠疫这一传染性质的疾病,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恐慌,对印度商业和国际直接投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全印度的经济损失高达20亿美元。
    四、对行业和地区经济的影响
    危机的发生还直接影响到相关的行业、部门和危机发生地的经济状况。尽管危机的发生可能导致原有问题的充分暴露,会对社会进步和部门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危机所导致的社会秩序混乱,进而引起的经济衰退、体制失衡等都直接影响到相关行业、部门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1、行业影响
    此次SARS危机中我国多个行业受到了疫情的较大冲击。尽管准确估计这些影响还是一件困难的事,但多数预测表明,在短期内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可能是基于服务提供者和顾客面对面接触的服务行业,如航空业、餐饮服务业、旅游业和交通业等(迪帕克,2003)。同时,其它行业如对外贸易、金融行业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医药业、洗涤用品行业等则因其产品需求量的大增而出现了行业发展的态势。本报告对一些经济学家和国际咨询公司的就行业影响做出的初步分析进行了整理和分类: ③



    2、地区影响
     危机爆发的地区往往也是受影响最主要的地区。1998年发生的特大洪水,是195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洪灾,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据各省统计,农田受灾面积2229公顷(3.34亿亩),成灾面积1378万公顷(2.07亿亩),受灾地区的直接损失达到2551亿元。其中江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省(区)受灾最重。
    此次SARS危机也对中国疫情较重的几个地区产生了严重的影响。SARS的爆发令香港股市承受巨大压力。据香港《证券时报》报道,部分资金流出港股,恒生指数已跌破去年低点8772点,且连跌8天,跌至今年新低8466点。港股中航空运输、酒店、旅游、零售、地产、银行等板块上两周已经遭受沽售,大量的IPO(新股发行)和基金产品的销售也不得不推后或取消。有投资银行将港股整体投资评级从“中性”下调为“减持”。香港疫情还使得它被列为世界游客避免前往的旅游地名单榜首。由于各国政府和其它组织纷纷告诫游客不要前往香港,香港实际上已经陷入“国际隔离”状态。香港旅游业内人士称,四月份以来内地及外地来港的旅行团及预订已经大幅减少,旅客纷纷要求延期或取消旅行。摩根斯坦利最新预测,到港游客数量在未来两个月将下降30%以上,导致旅游收入减少123亿港元。酒店与零售业也是受影响最大的行业。香港酒店业主联合会指出,往常熙来攘往的五星级酒店四月初的入住率暴跌到10%。
    在中国大陆,疫情较为严重的广东、北京地区的经济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对直接受SARS影响的酒店、旅行社、旅游景点、航空公司、铁路部门、餐饮、零售、会展和出租车等九个行业的实地抽样调查显示,除零售业中的连锁超市以外,其它被调查的行业四月初以来经营情况都受到了SARS的负面影响。从三月份开始,境外游客到北京的人数减少了80%左右,估计北京市全年的对外旅游收入将减少60—70%,此项损失将达160亿元人民币。由于“五一”黄金周的取消,北京市的国内旅游收入将至少减少30亿元。这样,北京市全年的国内外旅游收入的损失至少为200亿元。如果疫情不能迅速得到控制,下半年北京市国内的旅游收入将继续下降,又会增加200亿元左右损失。悲观地估计,2003年北京市国内外的旅游收入将损失400亿元左右。加上间接影响,对北京市整个经济的影响为300至600亿元。保守估计2003年北京市GDP将出现零增长,极有可能出现负增长。第三部分 从SAR危机看美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西方发达国家在解决突发性公共事件方面已经走过的道路,对我们无疑是有启发的。本文以下的分析将以美国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应急机制的基本框架,以及在这次SARS危机中的应急能力。
    一、美国应急机制的基本框架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危机反应系统建设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近30年的完善,已基本形成了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The 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指挥下的体系完整、各部门协调充分、信息传递迅速的事前预警、事中反应快速、事后救助及时的国家危机反应系统。其主要特点如下:
    1、危机管理权责分明,领域划分细致、完整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构筑在整体治理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将完备的危机应对计划、高效的核心协调机构、全面的危机应对网络和成熟的社会应对能力包容在体系中。其中,何时启动什么程度的应急计划,众议院、参议院对总统如何授权,决策机制如何形成,部门之间如何协调,都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应急行动也井然有序、权责分明: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总体的局势分析和部门协调;总统在议会的授权后具有军事和经济上的决策权;联邦调查局(FBI)牵头负责调查解决危机,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主要负责救援等危机事后处理,国防部(DOD)等联邦政府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专门性的行动。美国的应急反映系统由联邦应急计划管理,并由FEMA负责全面协调,负责各地各方对主要危机的各种反应,一旦起用FEMA管理即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危机反应系统开始发挥作用。
    政府按危机发生的不同领域将危机反应划分为12个领域,这些领域包括:交通、通信、公共设施及工程、消防、信息与规划、公众救护、资源支持、卫生和医疗服务、城市搜寻和救援、危险物品、食品、能源。每一个领域中指派一个领导机构负责管理该领域的危机反映,各个机构各司其职。
    比如,在危机中负责协调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机构是卫生和福利部,而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就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在提供自己的医疗专家和设备等服务的同时,该部门还必须确保12个其它机构都处于有效和合作的状态。美国依靠其危机反应系统的高效运作,确保自己在SARS防卫战中掌握主动。
    2、整合现有体系,加强应急与反恐措施
    负责对危机进行管理的FEMA隶属美国国土安全部,它是美国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以法案的形式确定成立的机构,是近50年来最大规模的政府改组计划的产物。它的宗旨是使美国能够更加协调和有效地对付恐怖袭击威胁,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新成立的美国国土安全部由海岸警卫队、移民和归化局、海关总署等22个联邦机构合并而成,年预算额为近400亿美元,工作人员达17万人之多,是1947年美国组建国防部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改组。国土安全部的主要任务是:
    l 预防在美国国内发生的恐怖分子袭击;
    l 提高美国对恐怖主义的应对能力;
    l 一旦恐怖袭击发生使损失最小并尽快恢复。
    国土安全部由四大业务分部组成,包括: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分部、化学、生物、放射与核对抗保护分部、边境与运输安全分部以及应急准备与反应分部。除了一个负责协调与州、地方政府和私营部门相关事务的机构外,特勤处、海岸警卫队也将作为独立机构存在。其中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分部,负责融合和分析来自其它机构的涉及国土安全威胁的情报和信息,全面评估关键基础设施应对恐怖主义的能力;化学、生物、放射和核对抗措施分部,负责领导联邦政府应对恐怖分子威胁的准备和反应工作,包括对付大规模毁伤武器威胁和集团性恐怖主义行动;边境与运输安全分部,负责统管主要边境、领海和运输安全;应急准备与反应分部,负责监视国内灾难准备训练,协调政府各部门的灾难反应。另外两个独立机构特勤处及海岸警卫队分别负责保护总统和其它政府要员的人身安全和保护主要公共建筑物、水域和港口,并直接向部长汇报。
     美国联邦紧急管理署在2002年11月5日宣布,资助各州和地方有关部门2.25亿美元,以更好地准备和应对恐怖事件或其它紧急突发事件。
    3、完善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美国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以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为核心,构筑了强大的公共卫生防护网,其强有力和灵活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是任何疾病的最佳防御。
    美国的疾病控制工作主要由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机构负责。这些机构的工作包括:发现、报告以及治疗病例。
    尽管美国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中的联邦医疗援助有多种形式和功能,其中一个重要的功能是在疾病爆发早期及时发现并发出预警。为此,在过去的50年中,美国完善了一系列的协定,各个地方的卫生当局每天要向CDC报告各种不同疾病的病例数量,即使在正常时期也是如此。之所以要有这些协定,是因为社会有许多信息来源,且不同情况有不同的信息要求。整个社会有许多不同的机构和不同的合作者,通过这些协议,CDC能够使得他们顺利协作。由于单一的监督系统不可能捕捉到所有的信息来监控公共卫生,因而,CDC的信息传递链条是从城镇到郡,再到州,然后是国家卫生当局。联邦医疗援助的另一职能是在疾病爆发后,及时调整应对之策。CDC会连续地追踪新发病例,以使民众能及时知道疾病的传播态势。
    CDC还将来自其它组织对抗疾病的研究信息共享,以确保从各研究机构能取长补短。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中其它政府提供的援助包括:技术支持、人手协助以及财政方面的支援。技术支持可能会涉及到实验室试验、以及CDC的医学专家的调用;当地方医疗机构缺少足够医疗人手去应对突发疾病时,CDC会为他们派出其职员协助。同时,联邦政府还会为那些没有足够财力去应对突发疾病的州或地区提供资助。
    4、体系完整的立法支持
    “9.11”事件及随后的炭疽恐慌,使美国认识到自身对生物恐怖和疾病的准备是不充分的,凸显出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为此,美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生化袭击的法律法规。2002年6月12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防止生物恐怖袭击法案》,其中《公共卫生安全与预防和应对生物恐怖法案》为指导性法案。该法案分为生物恐怖及其它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应对体系、危险性生物制剂和有毒介质的控制、食品和药品供应安全、饮用水安全及附加条款等五个部分,对在防范和应对中的主管部门、具体措施、资金使用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SARS危机中美国的应急机制与危机管理
    美国人口众多且流动频繁,是易受SARS感染的国家和地区。但由于其公共卫生体系中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完善,特别是在 “9.11”事件和随后的炭疽恐慌中建立起来的公共医疗卫生防疫系统发挥了巨大作用,到5月15日为止,美国仅出现63个病例,且无一例死亡。美国政府在应对SARS危机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政策如下:
    1、及时发现,预警应急措施得当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SARS疫情,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态度对待这个病毒。到目前为止,美国在对SARS的战役中创造的零死亡记录,这首先要归功于早发现、早治疗、隔离检疫和预警的应急措施。3月14日,在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公布“非典”疫情后,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立即在以下三个主要的方面采取了应对措施:研究,协作和信息发布。3月15日,美国CDC向全美医院和医生发出SARS警告与防治指导方案,并向美国各地区卫生部门发出了加强对SARS监控的工作指导守则。政府卫生官员每周至少举行一到两次电话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全球和美国的SARS疫情及防治进展;各大媒体网站也可直通该中心的网址,网上不仅公开SARS病毒最新情况,并以问答方式向公众解疑,透明度极高。
    3月中旬,在美国国内还没有发现SARS病例时,美国CDC就决定提早启用“紧急指挥中心”,开始24小时运转,中心可以调遣传染病学和专业处理人员帮助受到病毒侵犯的美国各地。专家们一抵达事发地,便指挥建立地区监视系统、调查个人病例,并及时采取各种预防控制手段。同时,也使美国各政府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机构得以有效地互通情况,并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交流信息。
    2、公共卫生资源准备充分
    为了抵御化学生物武器的袭击,美国在过去两年多时间内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构建原本已经比较健全的公共医疗卫生防疫系统,各大医院都备有应付生化武器袭击的方案和紧急疏散、隔离人群的场所;不少医院之间也早已联网,彼此传递信息。这些预先准备好的资源设施,使医院和医疗中心在面对SARS病毒时,可以有备无患。
    目前,全美各大医院的急症室内到处贴着醒目的标语,要求曾经前往SARS感染地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们戴上防病毒口罩。一些出现发烧、咳嗽症状的病人被送入隔离室。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还建议SARS病人的家属也戴上手套和防护面罩,频繁洗手,并且要避免与患者同床、共用洗漱品等。
    各地区也建立了传染病监视系统。如每隔24小时,波士顿的卫生官员可以接到该市11个地区急症病房的病例统计数据,有效掌握传染病的最新情况。如果某种传染病人数超过正常发病率,卫生官员就会立即开始调查,并向当地政府和州一级健康部门通报。有关卫生专家指出“如果医院接到的SARS病例少,我们就用应对肺结核病人的防治措施来隔离这些病人,如果感染人数较甚众,我们将借助反恐怖的一套防备措施来处理疫情”。医疗中心用 “早就准备好”的抗击生化武器袭击方案,可以帮助他们在需要时隔离大量的病人。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医疗协会发言人表示,两年前爆发炭疽袭击后,华盛顿各大医院就已经建立起紧急反应中心,后来美国联邦政府拨款800多万美元,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目前,哥伦比亚特区的医院都有能力把数百名患者完全隔离治疗。
    3、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信息系统完备
    作为美国医疗的协调机构,CDC 在获悉SARS疫情之后的数小时之内就决定提前启用新建的“危机行动中心”(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而此时美国还没有确诊的“非典”病例出现。该危机行动中心的建立原本是为解决2001年炭疽事件中暴露出的卫生部门信息传递慢的问题,但这一旨在防御生物恐怖袭击的高技术指挥中心在迎战“非典”中派上了用场。目前危机行动中心已成为一个世界级的行动中心,可应付任何公共卫生危机,不管是生物恐怖袭击还是某种新型疾病的爆发。该中心运作经费高达710万美元,这使得美国卫生官员能够建立SARS传播的信息库,同时可以和欧洲、亚洲的同行相互交流,该中心的启用明显增强了SARS危机中美国各政府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机构、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等的实时信息交流能力。在信息发布方面,CDC除了发布新闻简报和在网上提供信息,还发布健康警告,通知那些从疾病感染地区进入美国的人士,建议他们监控健康,并提供症状清单。
    4、科学研究实力雄厚
    在CDC的众多研究工作中,最著名的是实验室研究。CDC和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世界上许多其它实验室一道,确定了SARS的致病源这为冠状病毒,着手开发抗滤过性病原体的药物,合成疫苗的主要成分,并展开诊断性试验,使得疾病在初期就能够被发现。同时,CDC配置医疗官员、流行病专家和其它专门医师,在世界范围内协助现场调研,并在国内帮助各州和地方卫生部门调研潜在的SARS病例。
    5、部门协调运作,反应迅速
    除了美国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美国政府对SARS的预防和控制也表现出绝对的重视和警觉,通过全方位的立法增强应对能力。美国总统布什2003年4月4日颁布行政命令把SARS列入“可检疫流行病”名单,在法律上为预防SARS的扩散作好了铺垫。这是近20年来美国在此名单上首次添加新型流行病。同时,还签署总统令,赋予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隔离嫌疑病毒携带者的权力,如果一个体格健康尚无病兆的人被怀疑带有SARS病毒,隔离中心工作人员可随时将他们带走。第四部分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

    通过此次应对SARS危机,未来我国政府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建设,需要明确以下思路:
    一、政府始终要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确定自己的职能定位
    我国政府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权力。人民的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力,危机管理和应急机制正是一种在社会非正常状态,即危机状态下保障人民生存权力的体制,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无论我们在经济转轨或经济运行过程中碰到怎样的困难,都应始终以此作为基本准则,用以确定政府必须具备的基本职能,用以安排各项改革与目标的轻重缓急,用以协调具体工作中的各种冲突。
    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必须由政府为主来建立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危机管理机制有着巨大的外部社会效应,其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使得这一体系的建设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来实现,因此,解决突发性公共事件必须以政府为主,通过政府配置公共资源来完成。
    三、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政府应急能力的建设并不是某一个具体部门的事情,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投入问题,而是由政府应急职能、应急体制、应急投入等构成的一个系统,并且其基本的统筹次序应该是“确定应急职能范围→构成应急体制框架→安排应急投入资源”,只有这样才可能使整体应急处理能力达到最大化。
    四、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职能应该是清晰的、明确的
    政府应急职能的界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危机管理的划分和主要内容应该是准确的;二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在体系中的职能分工应是相对独立、相互信任、相互协调的;三是服务于职能发挥的基本的资源储备、信息体系建设应是配套的。
    五、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体制应该是完整的、连续的
    应急体制的构建主要包括三部分:(1)危机爆发前的预警,危机管理的知识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危机管理的计划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危机管理的预警系统,提高对危机的预见。(2)危机爆发后的应对,要建立危机管理的指挥系统,专门的反危机基金储备,危机管理的监测系统。(3)危机结束后的考评,需要建立危机评估系统,危机复原系统,危机管理学习、创新系统。
    六、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应急投入应该是事前的、量力而行的
    公共管理投入,特别是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和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的投资周期长、投入总量大,建成后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往往不能作为优先发展的目标。但是考虑到在无准备情况下一旦危机爆发后的成本,这样的投入还是应以事前安排更为经济。更为重要的是,提前应对所体现出的体制优越性、政府信任度、国际影响力等都将是无法用数字计算的。
    但是作为一个处在转轨中的发展中国家,倾一国财力去建立一个“美国版”的应急机制显然又是不可取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才是适宜的、最佳的,因此,尽管应急机制的建设十分必要,但建设的速度、程度又必须是量力而行的。
    七、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解决和管理来源于运行高效、配合紧密的危机管理机制,这一机制的构成包括有效的行政运行体制,资源充裕的医疗体系以及多元化的信息系统。美国建设这一应急机制花费了近30年的时间,我们可能需要更长的过程。此次SARS危机对我国的应急机制建设是一个促动,对我们每个身在其中的人也是一次残酷的教育,相信在每一次痛苦的经历后,我们都能够更快地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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