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优论文范文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2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古代文学] 《红楼梦》人物秦可卿综述

[复制链接]

5154

主题

5155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6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09:1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文关键字:秦可卿 身世淫妇 判词 综述


  论文摘要:秦可卿在《红楼梦》的人物画廊中占着非常特殊的位置,尽管她来去匆匆,尽管对她的描写只占长篇巨著的寥寥数回,但她在全书中所具有的特殊意蕴并不因此而减弱。曹雪芹在塑造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采用“幻实相参” (1)的手法,借“幻”的方法,有意识地将太虚幻境、宝玉梦境与秦氏在贾府的生活状态衔接起来,使她成为近些年来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人物之一。在此收集综合了近二十年关于秦可卿的身世、生活作风及作者赋予她的判词等方面研究观点并得出我的几点简要的看法,以便更全面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所用。


  一、  关于秦可卿身世的几种观点

     秦可卿的出生身世在书中有两处交待,一是第五回写明秦可卿是警幻仙子的妹妹兼美。二是第八回说是从养生堂抱来的。出自“寒儒薄官”之家的秦氏在讲究门当户对的封建里,能嫁入如此显赫的豪门贵族,又身为宁国公嫡系长孙媳妇这一重要地位,更有贾府上下如此看重和珍爱的情怀。这其中必然存在着某些秦可卿身世的掩藏,研究的一些观点及其对这些观点的评价有下面那么几条:

  1.认为贾珍是个荒淫无耻的小人,看重秦氏“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而养父秦业“素与贾家有些瓜葛”而娶予贾蓉为妻。(2)作品讲到作为公公贾珍对儿媳秦可卿生病的焦虑和关切,他显得是那么的忧心忡忡、焦虑万分, 这和他那“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性格形成了极大反差,对媳妇诊脉换衣裳这样的细小之处, 他都萦心于怀, 大不以为然,对媳妇的用, 他也要过问, 交待要用好的。作为公公对儿媳妇的关爱,远远超过了儿子和婆婆, 达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此外他对秦可卿死亡的悲痛。秦可卿的死, 最为悲痛和伤心的莫过于贾珍了, 堂堂一个男子汉竟然不顾自己做公公的身份,不顾自己一家之主、三品官衔的体面,“哭得泪人一般”。

  2.认为秦氏是皇族中人,有皇族血统。(3)作品中讲述至高无上的太虚幻境里住着的警幻妹妹名叫可卿;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叫一声:“可卿救我! ”在宁国府的可卿立刻听到了,纳闷我的小名他如何知道。预示太虚幻境成为皇宫的象征,警幻仙姑的妹妹与可卿同一形象,具有皇族血统(4);势利的凤姐生平只拍两个人的马屁,一个贾母,一个可卿。可见可卿的来历不凡;另外可卿托梦凤姐预告两事:一为元春晋升,一为贾府被抄,是皇室作出的决定。在以后的章回证实了秦可卿预先知晓的这个“消息”。可卿是皇室中人, 所以知道这个“消息”就不足为奇另外。这些无一不隐含秦可卿是皇族,有皇族血统。此外还有人根据可卿在太虚幻境与宁国府的两个卧室所陈列的物品及这些物品所象征的意义进一步认为秦可卿乃雍正之女。(5)(6)  

  二、  关于秦可卿的生活作风的两种观点

  秦可卿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先引诱宝玉而后勾引贾珍的事情,向来肯定者有之、否定者也有之。以下是秦氏与贾珍翁媳间的一些相关的观点及评价:

  1.长期以来她被认定为先引诱宝玉后又勾引贾珍而身担“宁府淫乱之魁”之名,更有人认为“她是个十足道地的坏女人”,“她是个沦丧的罪人,淫乱无耻的魁首”,“淫”被认为是她性格的主要特点。(2)

  2.而与之争锋相对的观点是秦氏既未先引诱宝玉后又未勾引贾珍与之“乱伦”,她的淫丧是为贾珍强暴后羞愤不已而悬梁自尽。(7)

  秦氏与公公之间的乱伦行为究竟谁是主动者,谁又是败家的根本。秦可卿判词的“造衅开端实在宁”句中的“宁”既明指宁国府,又暗指贾珍。他是一个不干正事,一味享乐,竟将宁府都翻了过来而又谁都管不了的人。“翻了过来”其中当然包括纲常礼法、道德规范在内。应当说是他凭借着自己在宁府的地位、权势和淫威迫使秦氏与之乱伦。贾珍才是宁府地地道道的淫乱行为的肇始者,是罪魁。秦氏虽身为蓉大奶奶却是一个被受损害的弱女子。她能进贾府是凭借养父秦业“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所以她在宁府事事小心处处谨慎,从不敢做出违背纲常礼法,有悖于道德规范的事来。遭公公强暴被丫鬟宝珠撞见,既感羞耻,更感到愤怒,她无力反抗也不能忍受,于是只好以自尽方式结束生命,与之抗争。“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责备秦氏为巩固在宁府地位而凭借自己的风情月貌讨好贾珍使宁府的家事破败,实是指斥贾珍作为一族一家之长却贪婪追求女性的风情月貌而不顾纲常礼法、道德规范,不顾人间羞耻,一味享乐、乱淫。自然家事的衰亡不再可卿而是指向贾珍。

  三、关于  “金陵十二钗”中秦可卿的判词

  秦可卿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 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 造衅开端实在宁。”结合“诗后又画了一座高楼, 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这一人物结局的暗示, 构成了作者对秦可卿这个人物完整的形象设计。对这首判词的理解直接关乎到对秦可卿本人,历来众说风云但不外乎两点。

  1.这首判词是对秦可卿淫荡生活的揭露和批判。(5)一是对秦可卿与公公贾珍不正当关系的暗示。“情既相逢: 暗指秦可卿与贾珍不正当关系。”并把这句诗为:“滥情人既然相遇就必然导致荒淫。”

  2.对判词中的关键词“情”进行了分析, 认为判词不是对秦可卿的讽和否定, 却是肯定翁媳之间“情相逢”。(9)

  “情既相逢必主淫”,对这句诗寓意的解读,我们往往只注意到了其中的这个“淫”字, 把秦可卿与贾珍的两性关系简单地定性为淫, 持批判和否定的态度, 而却忽视了诗中另一个关键词———“情”字。“情既相逢必主淫”, 作者在这里讲的非常明白, 他们的淫是因情而起。他们之间的私通不同于一般淫乱行为, 而是情之所至, 是两情相悦的结果, 是两情相遇的必然。如果站在道统的观念和立场上去认识秦可卿与其公公贾珍的关系, 彼此之间俨然有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作者的笔下, 秦可卿与贾珍翁媳名分的背后, 却蕴涵着难以世人所接受的情愫, 蕴涵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愫, 我们可以从贾珍对秦可卿生病时的焦虑和关切、对秦可卿死亡的悲痛和丧事办理的隆重充分感受到这一点。贾珍这种有违礼制, 极为奢华的铺张, 固然丑态尽现, 为人所讥讽, 为人所不齿。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却更见其对秦氏的一种特殊情感。你可以骂他无耻, 骂他缺乏人伦, 但是, 你不能否认他对秦氏的情之深、情之真、情之切。因为不论在家里, 还是在上, 贾珍都是有地位、有身份之人, 尽管他身上沾染有封建没落阶级腐朽的一面,暗地里可以极尽斗鸡走狗、寻欢作乐之能事, 但表面还要维持一种假面孔, 假道学。贾珍不是不知, 不是不懂, 之所以他敢于、甘愿撕下这层伪装, 这正说明他对秦氏的爱意之深, 甚至达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秦可卿的死亡, 不见其丈夫贾蓉悲痛和忙碌的身影,而处处却是作为公公贾珍手拄拐杖, 如丧考妣,伤心嚎啕地踱来踱去, 亲自筹划安排丧葬的具体事项, 这需要多么大的一种勇气啊! 由此可以想像到贾珍平日对秦氏用心、用情的程度。因此, 对于秦氏与其公公贾珍之间的“苟合”, 不是一个简单的“淫”字所能够概括的。这种“苟合“不为世俗所接受,但它却蕴含着一份真情。


  四、对秦可卿这一人物形象我的几点看法

  1.如果秦可卿影射的是雍正私生公主这一推断成立,曲子“箕裘頹坠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出生寒门的贾氏媳妇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张太医论病细穷源”等谜也迎刃而解。

  2.她淫丧天香楼的悲剧既属于她个人亦属于家庭和社会。通过秦氏就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整个贾府上层人物的沦丧,并预示贾氏家庭衰败覆亡命运的不可挽回。也预示《红楼梦》的悲剧情分,她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作者创作意图与主旨,是《红楼梦》的纲领性人物。

  3. 如果从贾珍与秦可卿真是出于爱情而导致乱伦的角度看判词“情既相逢必主淫”、“造衅开端实在宁”,那么从一定意义上讲判词是采用明贬暗褒的方法,在秦可卿身上寄寓着对封建禁欲主义叛逆的人文主义思想。翁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扒灰)在现代社会尚且忌讳,处于封建禁欲主义下的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有旁人知晓,一旦公布于众那将被否定、被贬斥,为正统的观念所不容,为此她命断天香楼也合情理。


参考文献:

(1)  袁方  连接两“界”的纽带——秦可卿结构意义初探[J]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6月第19卷第3期

(2)  金五德   秦氏是“淫妇”辩[C]   吉安师专学报(社会科学)  第19卷第3期1998年9月

(3)  陈一华   用另一只眼睛看红楼之谜——论秦可卿的生与死[C]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第20卷第1 期 2007年1月

(4)  李新灿   警幻仙姑即秦可卿的分析[J]  明清小说研究  1999 年第3 期

(5)  丁维忠 《红楼梦》中的五个“秦可卿”  河南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年第6 期第24 卷

(6)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揭秘秦可卿   东方出版社

(7)  卢克仁   秦可卿形象浅析[J]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  2005年第3期

(8)   朱卫国 唐援朝 “警幻仙姑即秦可卿”辨——与李新灿先生商榷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29 (2) : P126- 132

(9)  张 涛   秦可卿判词新解[J]   洛阳大学学报  第19 卷第1 期2 0 0 4 年3 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魅优论文范文网 ( 琼ICP备10200388号-7 )

GMT+8, 2024-4-29 05:23 , Processed in 0.21177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